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关于解决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业务同业竞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关于解决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业务同业竞争事项的承诺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主要炼油业务已注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承诺在5年内将目前存留的少量炼油业务处置完毕,彻底消除与中国石化在炼油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 承董事会命 陈革 董事会秘书 二 一 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