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件精神,我们作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对所属控股、参股子公司的担保是基于电力行业建设发展的特殊性,以及作为所属公司股东履行相应项目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所致,属于公司发展合理需求,且担保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担保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公司也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等所属控股、参股子公司提供余额为259,354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在公司风险可控范围之内,亦未发现公司有对控股、参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行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 经核查,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考虑到2010年公司将投资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等项目,故200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不转增股,不送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也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根据中电投集团下发《关于执行审计署的通知》(中电投审计[2009]129号)及《关于对补充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人社保[2009]27号)文件的要求,对以前年度按行业、地方规定在成本中列支的工资性支出、补充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进行了整改。我们认为,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的更正是恰当的。 公司独立董事:夏大慰、邵世伟、皋玉凤、金明达、徐菲 按本格式自制、复印均有效。 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 姓 名 性别 股东账号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国家股、法人股股东 单位名称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股东账号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拟在会上发言的内容(应与本次大会议题相关) 本人将于2010年5月20日上午9:30前来参加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特此告知。 签字(盖章): 日期: 股东具体联系方式 姓 名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注:股东在填写以上内容的同时均需同时提供所填信息的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至公司以确认股东资格。 按本格式自制、复印均有效。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