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宝钢CWB1"认股权证行权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钢CWB1行权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已刊登于2010年5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的约定,宝钢股份A股股票除息时,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不变,行权价格按下列公式调整: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宝钢股份A股股票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一交易日宝钢股份A股股票收盘价)。 宝钢CWB1原行权价格为12.16元,除息前一交易日宝钢股份A股股票收盘价为6.74元,宝钢股份A股股票除息日参考价为6.54元。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新行权价格为:11.80元。 宝钢CWB1行权价格调整的实施日期为宝钢股份A股2009年度分红派息除息日(2010年5月24日)。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