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钢CWB1"认股权证行权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0年4月29日经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2010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2010年5月18日,公司发布了《200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的约定,当标的证券(即公司A股"宝钢股份",股票代码:600019)除息时,公司认股权证(即:"宝钢CWB1",权证代码:580024)行权比例不变,行权价格按下列公式调整: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宝钢股份A股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一交易日宝钢股份A股收盘价)。宝钢CWB1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的实施日期为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除息日(即2010年5月24日)。 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方案为:向2010年5月21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除息日为2010年5月24日。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