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获上海市国资委批复同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盛集团")通知,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下发沪国资委产权【2010】454号文,同意公司向同盛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购买上海同盛洋西港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上海同盛洋东港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有关方案(详见公司于2010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