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集团公司名称变更的通知》,通知"经市政府2010年第31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日政字〔2010〕35号文批复,并经市工商部门核准,集团公司名称由"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5亿元变更为36亿元。" 本公司控股股东名称及注册资本变更未使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改变。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