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6月4日 下午1: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6月4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召开地点:山东省日照市公司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27日 4、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召集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杜传志先生 7、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8030291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1.5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 3 出席现场会议的表决权数量(股) 67764608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4.87%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 211 参与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量(股) 40265682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6.66% 8、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9、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7 人,公司董事佘廉、宋海良、杨雄、朱慈蕴、吕海鹏因公请假,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3 人,公司监事孔宪雷、陈玉森、郭瑞敏、曹丽梅因公请假,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孙玉峰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 人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姜威、郭彦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赞成票数 赞成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特殊议案 1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 - - - - - 1.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074800511 99.49 2285900 0.21 3216500 0.3 是 1.02 发行方式 1074800511 99.49 2285900 0.21 3216500 0.3 是 1.03 发行数量 1074780511 99.49 2305900 0.21 3216500 0.3 是 1.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074800511 99.49 2285900 0.21 3216500 0.3 是 1.05 锁定期安排 1074800511 99.49 2285900 0.21 3216500 0.3 是 1.06 上市地点 1074800511 99.49 2285900 0.21 3216500 0.3 是 1.07 定价基准日 1074800511 99.49 2285900 0.21 3216500 0.3 是 1.08 发行价格 1074800511 99.49 2285900 0.21 3216500 0.3 是 1.09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1074800511 99.49 2285900 0.21 3216500 0.3 是 1.10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1074780511 99.49 2305900 0.21 3216500 0.3 是 2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074716211 99.48 1323100 0.12 4263600 0.4 是 3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074716211 99.48 1324700 0.12 4262000 0.4 是 4 关于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074736211 99.48 1320700 0.12 4246000 0.4 是 5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议案 1074716211 99.48 1320700 0.12 4266000 0.4 是 6 关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1074696211 99.48 1340700 0.12 4266000 0.4 是 普通议案 7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74696211 99.48 1340700 0.12 4266000 0.4 是 注: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补充提案和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的提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长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姜 威 郭 彦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