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进一步避免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关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进一步避免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支持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国际")业务发展,整合相关优质资产,避免同业竞争,华能集团及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此前已作出有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并在华能国际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招股说明书、华能国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来的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的信息披露公告或文件中进行了相关披露。 华能集团将继续遵循之前已作出的承诺,为进一步避免与华能国际的同业竞争,华能集团进一步承诺: 1、将华能国际作为华能集团常规能源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 2、对于华能集团位于山东省的常规能源业务资产,华能集团承诺用5年左右时间,将该等资产在盈利能力改善且条件成熟时注入华能国际。华能集团在山东省开发、收购、投资新的常规能源业务项目时,华能国际具有优先选择权; 3、对于华能集团在其他省级行政区域内的非上市常规能源业务资产,华能集团承诺用5年左右时间,将该等资产在符合上市条件时注入华能国际,以支持华能国际的持续稳定发展; 4、华能集团将继续履行之前作出的支持下属上市公司发展的各项承诺。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