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20日(星期五)。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号华能大厦公司本部。 会议方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有关提案。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的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投票规则:公司的A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公司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在201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就相同议案作出相同的投票;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投票;参加现场会议的H股股东将分别在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在取得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批准后,将取代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号华能大厦公司本部。 4、会议方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的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投票规则:公司的A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公司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在201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就相同议案作出相同的投票;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投票;参加现场会议的H股股东将分别在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1.1股票种类和面值 1.2发行方式 1.3发行对象 1.4认购方式 1.5发行数量 1.6定价基准日 1.7发行价格 1.8发行数量及价格的调整 1.9锁定期 1.10上市地点 1.11募集资金用途 1.12滚存利润安排 1.13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和非公开发行H股的关系 1.14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2、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此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上述各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0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有关公告。 三、出席人员 1、截止2010年8月20日(星期五)下午公司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及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境外股东另行通知)。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授权一位或一位以上的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请在2010年8月21日(星期六)或之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公司,书面回复格式详见附件三。但未能寄回书面回复的合资格股东及授权代理人,仍可出席会议。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与会议所议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且享有表决权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上将放弃对该等议案的投票权。 5、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要求:凡是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代表需持股东单位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的股东可通过邮寄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事宜。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时间:2010年9月9日(星期四),9:00-17:00。 3、登记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号华能大厦。 4、联系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号华能大厦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 邮政编码:100031 5、联系人:于刚谢美欣 联系电话:010-63226593010-63226590 传真号码:010-66412321 6、其他事项: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股东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说明 附件三:二零一零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回条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27日 附件一: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兹委托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能国际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 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1股票种类和面值赞成反对弃权 1.2发行方式赞成反对弃权 1.3发行对象赞成反对弃权 1.4认购方式赞成反对弃权 1.5发行数量赞成反对弃权 1.6定价基准日赞成反对弃权 1.7发行价格赞成反对弃权 1.8发行数量及价格的调整赞成反对弃权 1.9锁定期赞成反对弃权 1.10上市地点赞成反对弃权 1.11募集资金用途赞成反对弃权 1.12滚存利润安排赞成反对弃权 1.13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和非公开发行H股的关系 赞成反对弃权 1.14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赞成反对弃权 2、《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如果股东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的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受托日期:2010年月日 委托人持股数额: (本表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以上样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件二: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说明 1、网络投票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设置投票代码,公司A股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事项进行投票,具体如下: 所持股票类别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A股738011华能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2、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 3、在“申报价格”项填报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99.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对应申报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各议案的子议项)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果股东对议案1所有子议项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仅对“议案1”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全部以下四个议案99.00元 议案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00元 1.1股票种类和面值1.01元 1.2发行方式1.02元 1.3发行对象1.03元 1.4认购方式1.04元 1.5发行数量1.05元 1.6定价基准日1.06元 1.7发行价格1.07元 1.8发行数量及价格的调整1.08元 1.9锁定期1.09元 1.10上市地点1.10元 1.11募集资金用途1.11元 1.12滚存利润安排1.12元 1.13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和非公开发行H股的关系1.13元 1.14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1.14元 议案2《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00元 议案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3.00元 议案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元 股东对议案1的表决结果与对其子议项的一项或多项表决结果不一致时,以对子议项的表决结果为准。 任何一位A股股东对议案1的表决结果,亦作为该股东对201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的表决结果;任何一位A股股东对议案2的表决结果,亦作为该股东对201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2的表决结果。 4、在“申报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的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投票表决如下: 买卖方向投票代码投票简称对应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代表意向 买入738011华能投票3.00元1股同意 买入738011华能投票3.00元2股反对 买入738011华能投票3.00元3股弃权 5、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6、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如1.00元)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如99.00元)的表决申报。 7、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回条 本人(或吾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H股/内资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股的持有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或吾等)愿意出席(或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下午二时在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 内大街4号华能大厦公司本部举行的二零一零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特以此书面回条告知。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凡有权出席及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务请填妥回条,寄往本公司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4号华能大厦(邮编100031)或传真至(+86)-10-66412321;惟未能签署及交回本回条的股东,仍可出席股东大会。 *请删去不适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