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3月23日,在公司本部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6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监事6人。吴利华监事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会主席郭珺明先生代为表决。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郭珺明主席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二、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四、《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五、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括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决议中第六项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决议于2010年3月23日在北京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