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的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10年7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7月30日上午10:30在内蒙古包头市包钢宾馆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数三十九亿四千四百一十九万九千七百一十三股(3,944,199,7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40%。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6人,董事孙国龙、刘玉瀛,独立董事安胜利因到外地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副总经理刘锐、总工程师徐列平、财务总监谢美玲列席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本次会议提案形成以下决议: 1、通过累计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名增补李春龙、孟志泉、汪洪、孟繁英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董事简历: 李春龙,男,汉族,196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冶金研究所副所长、包钢冶金研究所所长、包钢(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兼钢铁研究院副院长、包钢(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副主任、钢铁研究院院长、包钢(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包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 孟志泉,男,汉族,195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炼钢厂副厂长、包钢(集团)公司炼钢厂厂长、包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炼钢厂厂长、包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稀土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包钢稀土副董事长、包钢(集团)公司董事,现任包钢(集团)公司董事。 汪洪,女,汉族,196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战略策划部副主任、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财务部部长、内蒙古电力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包钢(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孟繁英,女,汉族,197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硕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集团)公司焦化厂副厂长、包钢(集团)公司焦化厂副厂长兼总工程师(主持行政工作)、包钢(集团)公司焦化厂厂长、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焦化厂厂长,现任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人事部)部长。 表决结果: 与会股东拥有的累计投票股数总额为15,776,798,852票。其中:李春龙获得3,944,199,713票;孟志泉获得3,944,199,713票;汪洪获得3,944,199,713票;孟繁英获得3,944,199,713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有效票股数3,944,199,713股,同意3,942,176,48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2,023,23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郝润宝为公司监事的提案》; 与会股东拥有的累计投票股数总额为3,944,199,713票,郝润宝得票为3,944,199,713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审议对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投资的提案》; 有效股数3,944,199,713股,同意3,944,199,7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秀芳现场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