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2月25日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实现利润总额87,192.91万元,实现净利润70,633.87万元。 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02,688.37万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09年末总股本1,926,958,448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 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关于对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