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四届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0年3月25日在北京国贸中心国贸西楼五层多功能厅召开。 洪敬南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11名。李镛新董事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洪敬南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决议的事项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赵博雅先生和段超先生列席会议。 会议就以下事项作出决议: 一、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 四、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89,961,60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8,996,160元,加2008年末未分配利润人民币968,360,495元,减去2009年上半年已分配支付的现金股利人民币151,092,380元,2009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78,233,558元。董事会决议2009年度利润分预案:以公司2009年末总股份1,007,282,5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4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人民币141,019,555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937,214,003元转以后分配。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酬人民币910,100元、续聘其对公司进行2010年度审计、半年报审阅的议案。 关于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其对公司进行2010年度审计事项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2010年度审计和半年报审阅的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七、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在《公司章程》原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以下内容:酒吧,烟草专卖零售,销售预包装食品,美容美发,洗浴(桑拿按摩、水疗),健身房,游泳池,零售商品部,图书、期刊、报纸的零售,商务中心(以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核定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16日上午9:30 在北京国贸中心国贸西楼五层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4月16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 北京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国贸中心国贸西楼五层多功能厅 (三)会议议程: 1、 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2、 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 5、 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酬为人民币910,100元的议案; 7、 审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2010年度审计的议案; 8、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上述各项议程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2010年3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四)参加会议人员 1、截止2010年 4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代理人出席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本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应持有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 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于2010年4月14日以前将回执(格式附后)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 2、登记时间 2010年4月12日-- 4月 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 3、登记地点 北京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国贸中心国贸西楼六层 邮政编码:100004 电话:010-65050251 传真:010-65053862 联系人:骆洋喆 (六) 注意事项 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3月2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2 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 5 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酬为人民币910,100元的议案; 7 审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2010年度审计的议案; 8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会议闭幕为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在相应栏内以"∨" 表示投票意向。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回 执 截至2010年 月 日, 本人/本单位持有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 股,将参加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持有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