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8月12日以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文件,并于2009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2人,实际表决12人,会议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鉴于公司所属国贸三期工程含国贸大酒店项目,为方便经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同意公司设立"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大酒店分公司",专门负责国贸大酒店的业务和经营管理,分公司拟投入运营资金数额为人民币800万元,人员规模为500人左右。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