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2日在武汉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惠成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在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现固定资产的残值率为0%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现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 1、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