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浦发银行")于2010年3月30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移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议案。 2010年8月25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 近日,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关于相关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监管要求,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广东移动的控股股东)于2010年8月31日在香港联交所公告如下对中国银监会的承诺: 广东移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交割之日起5年内不转让所持该等浦发银行股份(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在广东移动关联机构之间的转让不受此限);到期转让股份及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监管部门的同意。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