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0月29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11月3日9时在公司会议室如期举行。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梅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帐户的议案》。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设立以下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户名: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518100301589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名: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20202072992005026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 户名: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300161353505900666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户名: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95130154800004287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并同意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3日 附件一: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一章第三条公司于2010年9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一章第三条公司于2010年9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12股,于2010年10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一章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第一章第五条公司住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9号吴山名楼3025 邮政编码:310002 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集中存管。 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万股。 第九章第一百七十条公司指定【】、【】报纸和【】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第一章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HUACEFILM&TVCO.,LTD. 第一章第五条公司住所:杭州市上城区景江城市花园2幢3单元2013室 邮政编码:310002 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48万元。 第三章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集中存管。 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648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648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1412万股。 第九章第一百七十条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网、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章程其它条款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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