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7月30日(星期五)上午9:00 2、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广东省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主持人:董事长冯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5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6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具体议案表决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会议选举冯毅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经表决,同意500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会议选举樊汉卿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表决,同意500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会议选举鞠建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表决,同意500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会议选举向颖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表决,同意500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会议选举冯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经表决,同意500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会议选举冯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经表决,同意500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会议选举李国荣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经表决,同意4990.74万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81%,反对0股,弃权9.26万股。 (8)会议选举李四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经表决,同意500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会议选举陈铁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经表决,同意500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以上九名董事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自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会议选举肖朝旺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经表决,同意500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会议选举余中华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经表决,同意500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二位股东代表监事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经强先生一并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