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1月25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0年12月13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凡2010年12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审议重新修订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3.修改《公司章程》。 上述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10年11月26日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 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张公路19号 邮 编:214112 电 话:0510-83709871 传 真:0510-83709871 联系人:陈希冯玥煜 3. 登记时间:2010年12月7日(星期二) 8:00-11:30 13:00-16:30。 四. 其他事项 本次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通知。 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25日 附 件: 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 决 意 见 序号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3 修订《公司章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3. 本表复印有效; 4. 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法人委托需加盖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