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更正及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0年3月18日《证券时报》。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年报部分信息未按有关规定严格披露、部分内容及数据的披露不准确,现对《2009年年度报告》更正补充如下: 一、更正部分 (一)《2009年年度报告》第67-68页“第九节 财务报告 合并现金流量表” 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有误(对应于《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第17页及《2009年度审计报告》第9页)。原披露内容如下: 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12月 单位:元 项 目 附注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0,096,522.46 15,625,241.57 支付的各项税费 34,639,842.92 24,289,010.4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31 51,132,779.77 43,975,342.12 更正后的披露内容如下: 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12月 单位:元 项 目 附注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2,353,921.53 15,625,241.57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470,310.70 24,289,010.4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31 50,044,912.92 43,975,342.12 (二)《2009年年度报告》第78页“第九节 财务报告 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有误(对应于《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第17 页及《2009年度审计报告》第23页)。原披露内容如下: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12月 单位:元 项 目 附注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9,068,358.62 15,319,971.61 支付的各项税费 34,419,632.61 24,063,117.4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9,065,681.48 41,415,563.77 更正后的披露内容如下: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12月 单位:元 项 目 附注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320,643.38 15,319,971.61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255,214.70 24,063,117.4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977,814.63 41,415,563.77 (三)《2009 年年度报告》第113-114页“第九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3、应付职工薪酬”中“一、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及“合计”有误(对应于《2009年度审计报告》第58-59页)。原披露内 容如下: 项 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账面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966,900.00 23,339,606.51 21,228,841.53 4,077,664.98 --- --- --- --- --- 合 计 1,966,900.00 27,435,997.90 25,325,232.92 4,077,664.98 更正后的披露内容如下: 项 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账面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966,900.00 20,368,295.12 18,257,530.14 4,077,664.98 --- --- --- --- --- 合 计 1,966,900.00 24,464,686.51 22,353,921.53 4,077,664.98 (四)《2009 年年度报告》第123页“第九节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31、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中“其他”及“合计”有误(对应于《2009年度审计报告》第69页)。 原披露内容如下: 项 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其他 2,719,309.67 2,458,998.47 合 计 51,132,779.77 43,975,342.12 更正后的披露内容如下: 项 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其他 1,631,442.82 2,458,998.47 合 计 50,044,912.92 43,975,342.12 二、补充部分 公司在《2009年年度报告》第57-58页“第七节 公司治理结构 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中披露了公司建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或知情人因工作失职或违反本制度规定,致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包括年报、半年报、季报等定期报告和其它临时公告)出现失误或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就查明原因,依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公司目前已初步拟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将在下次会议上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上更正及补充不影响本公司2009年主要经营业绩。由此给投资者和年度报告使用人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本公司今后将进一步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年报工作中的编制、审核等各项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特此公告 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