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 年11月15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邹革庄村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世尧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4,0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50万股的74.77%。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次大会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孙世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4000万票,表决通过。 (2)选举曲维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4000万票,表决通过。 (3)选举孙鲲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4000万票,表决通过。 (4)选举罗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4000万票,表决通过。 (5)选举杨宝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4000万票,表决通过。 (6)选举刘宗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4000万票,表决通过。 (7)选举王利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票4000万票,表决通过。 (8)选举战淑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票4000万票,表决通过。 (9)选举吴贤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票4000万票,表决通过。 以上9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相关简历详见2010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霍文菊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赞成票4000万票,表决通过。 霍文菊女士与职工代表监事曲德堂先生、于善晓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年产3亿只高档铝防伪瓶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节余资金实施“组合式防伪瓶盖生产线新建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沈国权律师、杨依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