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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电子(002371)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9-09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 年8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0年9月8
    日上午10:30会议如期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彦伶先生主持,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彦伶先生、张建辉先生、严卫群先生、叶晨清先生、曹东英先生、赵义恒先生、朱煜先生、郇绍奎先生、徐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朱煜先生、郇绍奎先生、徐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朱煜先生、郇绍奎先生、叶甜春先生就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
    以上各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一、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三) 董事会有权批准公司或公司拥有50%以上的权益的子公司单项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贷款。”
    现修改为“第一百二十五条、(三) 董事会有权批准公司或公司拥有50%以上权益的子公司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包括15%)或连续12个月累计贷款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包括30%)的贷款。”
    二、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四) 董事会有权批准单项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10%的资产抵押、质押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只限于金额相等的互保,同时董事会应对被担保方的资格进行审查)。”
    现修改为“第一百二十五条、(四) 董事会有权批准单项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连续12个月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的资产抵押、质押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只限于金额相等的互保,同时董事会应对被担保方的资格进行审查)。
    公司资产抵押、质押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应经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批准。”
    三、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五) 涉及关联交易的,本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交易总额在3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至5%之间,由董事会作出决议。”
    现修改为“第一百二十五条、(五) 涉及关联交易的,本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交易总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拟与关联人达成的交易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准则,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规范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9月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八日
    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彦伶,男,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国营第七九八厂技术员、技术开发部主任兼经营办经理、分厂厂长,北京飞行电子总公司(国营第七九八厂)副总经理,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飞行分公司总经理,北京七星飞行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王彦伶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职务,在持有本公司12.34%股份的股东--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职务,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建辉,男,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国营第798厂技术员、车间主任、总工程师、厂长,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副总裁,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张建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持有本公司12.34%股份的股东--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硅元科电”)任董事长职务,且持有硅元科电3.26%的股权,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严卫群,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年4月-1994年6月,在国营第七零七厂研究所任课题负责人、副所长;1994年7月-1997年6月,在国营第七零七厂任总工程师(其中, 1996年3月-1997年6月,
    在北京市外经贸委贸发处挂职副处长);1997年7月-1998年5月,在北京市外经贸委政策研究室任副处级调研员;1998年6月-1999年12月,在北京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科技发展部任副部长;2000年1月-2004年2月,在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企划部、战略发展部部长,兼任投资发展部部长;2004年3月-2006年6月,在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际合作与战略发展部任部长。现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严卫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任董事,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叶晨清,男,195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总参谋部某通信团报务员,北京建中机器厂人事部干事、部长,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总裁助理兼任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裁。
    叶晨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裁职务,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曹东英,男,196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
    国营第707厂设计科项目负责人、晶体分厂厂长,北京晨晶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曹东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任副总裁职务,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赵义恒,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国营第798厂五分厂技术分厂长、分厂长,国营第798厂市场部部长,北京七星飞行电子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北京七星飞行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
    赵义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任总裁助理职务,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煜,男, 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学博士,清华大学教授。1979
    年入北京师范大学无线电电子学专业学习,1983年获理学学士学位,同年至江苏徐州中国矿业大学任教;1993年获计算机应用硕士学位,1996年被评为副教授;1999年到清华大学制造所以访问学者身份工作两年,2001年进入清华大学机械工程博士后流动站工作,2001年获机械设计及理论工学博士学位;2004年3月被清华大学聘为副研究员在精仪系制造工程研究所任教,2007年被评为教授。现任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郇绍奎,男,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市建设控股公司结算中心和深圳市新德勤财务会计咨询公司高级经理,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和国际业务部高级经理,深圳市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北京信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天津信汇制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信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津信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郇绍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徐扬,男,196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1991年-1995年,中信律师事务所律师,1995年-1998年,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1998年-2002年,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年-2009年,北京市四海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为北京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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