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年4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522.06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募投项目的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62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00,000.00 股,发行价格每股31.00 元。截止2010年2月25日,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728,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686,651,5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10]第2-0005号《验资报告》。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10]第2-0146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核报告》,截止2010年3月17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13,522.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实际投入时间 金额(万元) (一)年产10,000吨球形颗 粒牛磺酸项目 2007年8月1日-2010年3月17日 10,384.31 (二)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 (牛磺酸配套原料)项目 2007年8月1日-2010年3月17日 2,667.00 (三)牛磺酸下游系列产品 生产建设项目 2007年8月1日-2010年3月17日 470.75 合计 13,522.06 二、具体置换方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3,522.06万元。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3,522.0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3,522.0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保荐机构意见 国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邵立忠、吴安东经核查后认为:永安药业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522.06万元,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永安药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