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11月12日上午9:0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10年11月7日以电话、传真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和平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产生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股东大会通过。根据控股股东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的提名,提名郑和平、郑镁钢、于瑞波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永爱、刘海英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李水龙先生、张永爱女士发表意见,同意上述人选。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补充声明参阅附件。公司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内部董事不予以发放薪酬,独立董事的年薪为税前5万元人民币。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利用超募资金所建设项目《生猪副产品深加工项目》截止2010年10月底剩余资金9,420.00万元。鉴于公司生产旺季资金需求量增大,将其中的3,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6个月内偿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若募投项目需要进行资金支付,公司将予以及时归还。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利用超募资金所建设项目《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8,000吨高档肉制品项目》截止2010年10月底剩余资金9,961.92万元(含利息)。鉴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其中的3,500万元暂时补充吉林得利斯有限公司流动资金,6个月内偿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若募投项目需要进行资金支付,公司将及时予以归还。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0年11月29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13日 附件一: 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和平,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1年出生,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乡镇企业家委员会副会长,农业部乡镇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山东省生猪协会副会长。曾荣获"全国乡镇企业家"、"全国劳动模范"、"中国肉类科技十大杰出人物"、"全国农村优秀人才"、"全国农村十大致富带头人"等荣誉称号,并先后当选为第八届、十届、十一届山东省人大代表,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1978年至1984年担任山东省诸城市西老庄村农机队队长、村支部副书记;1984年至1986年任山东省诸城市西老庄村面粉厂厂长;1986年担任诸城市第二食品公司总经理;1992年任诸城市得利斯公司总经理;1993年至1995年担任山东得利斯集团总公司董事长、总裁;1995年起担任得利斯集团董事长。截至2010年10月,任本公司董事长。郑和平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90.28%的股权和庞海控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16975.12万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郑镁钢,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专科学历。曾荣获"潍坊市优秀青年农民"称号,并先后当选为诸城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共青团山东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1994年9月至1995年2月,在得利斯集团机电处工作;1995年3月至2002年7月,任得利斯集团机电处处长;2002年8月至2004年12月,任农业科技机电设备部经理;2005年1月至2006年10月,任有限公司机电设备部经理;2006年11月至2007年11月,任有限公司肉制品部经理;200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制品部经理。截至2010年10月,任本公司董事。郑镁钢先生持有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0.14%的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18.16万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于瑞波,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专科学历,经济师。1995年8月至1998年2月,任得利斯集团文秘科科长;1998年2月至2000 年2月,任得利斯集团运营处处长;2000年2月至2001年2月,任得利斯集团运营部经理;2001年3月至2005年10月,任农业科技董事会秘书;2005年10月至2009年1月任生物科技总经理;2009年2月至今,任得利斯集团总裁。截至2010年10月,任本公司董事。任瑞波先生持有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0.29%的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37.62万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永爱,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MBA),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1984年7月至1993年12月,在山东省农机集团潍坊公司财务科工作,历任出纳、记账员、会计、财务科长;1993年12月至2002年12月,在潍坊市财政局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2年12月至今任北京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截至2010年10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张永爱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海英,女,中国籍,汉族,196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1988年7月参加工作,山东经济学院会计学学士,山东大学数学院运筹学与控制论专业理学硕士,南开大学商学院管理学(会计专业)博士。历任山东工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山东大学副教授。2003年5月至2008年5月在泰山石油担任独立董事,2009年6月始在德棉股份担任独立董事。刘海英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