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0 年11月28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 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二届监事会将由3 名监事组成,其 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会人数的1/3。监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 1、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第一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第二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 2、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2010 年11月7日以前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推 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被推荐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受推荐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四、监事任职资格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1、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监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 (5)能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证券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0 年11月7日11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公司联系人 联系人:王潍海 王松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6-6339032 6339137 联系传真:0536-6339137 邮递地址: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 邮编:262216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10月29日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推荐书 推荐人 推荐人 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任职资格:是 / 否符合本 公告规定的 条件 简历(包括学 历、职称、详 细工作履历、 兼职情况等) 被推荐人与 推荐人关系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 其他说明: 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签名或盖章): 二〇一〇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