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定于2010年11月8日(星期一)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年11月8日上午9时(星期一),会期半天; 3、会议地点:上海青浦区嘉松中路5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的方式召开; 5、股权登记日:2010年10月29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调整与上海大众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公司注册资本规模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与大众联合后续有关合资事项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入在建通信机柜项目的议案》; 三、参加人员: 1、截止2010年10月29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0年11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上海新朋实业股份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嘉松中路518号); 3、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在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4、电话:021-59798306 传真:021-59798306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肖文凤、顾俊 电话:021-59798306 传真:021-59798306 邮政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嘉松中路518号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01708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十月十八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表决指示: 1、审议《关于公司调整与上海大众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公司注册资本规模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与大众联合后续有关合资事项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入在建通信机柜项目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