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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涛股份(002325)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2-02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号》和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上市公司治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监公司字[2009]65号)》的精神,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自2010年6月至11月,积极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公司自查阶段;第二阶段为公众评议阶段;第三阶段为整改提高阶段。目前,三个阶段的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活动的开展情况与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阶段
  (一)贯彻文件精神,落实部署
  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相关通知、文件精神,于2010年6月初,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专项工作小组,明确了具体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各个阶段工作的安排和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监局通知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基本情况、股东状况"、"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公司独立性情况"、"公司透明度情况"、"公司治理创新情况及综合评价"共五个方面100多条事项逐条对照自查。经过约一个月的深度自查,公司于2010年7月下旬召开会议对查找出的问题汇总,制订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形成了《深圳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该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0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二、公众评议阶段
  2010年8月1日至2010年8月16日,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入公众评议阶段。公司公告了专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邮箱以及网络平台,并指定专门联系人,用于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整改提高阶段
  1、对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持续加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整改情况说明:公司变被动为主动,充分利用网络、电话、邮件等方式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并努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了解上市公司的途径和机会。对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或重大事项等信息,公司在公告后,通过网络的方式增加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并加强对市场动态的关注,就市场传闻和股价异动及时做出回应。
  (2)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整改情况说明:组织了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培训与辅导,规范信息披露的流程,加强责任意识,对拟披露内容进行复核、审批,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水平。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整改情况说明:2008年6月30日,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合国信证券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讲解《融资后的监管和持续督导工作》及《上市公司高管、控股股东股份变动相关规定》。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文件的发布频率和力度都有所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于工作精力所限,有时候存在不能及时掌握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的情况,需要公司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范围内的持续培训工作和诚信建设工作。今后公司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在董事、监事、高管等范围内的持续培训工作:
  1)由公司证券部负责收集整理证券市场最新的法律法规、监管信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及时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进行学习;
  2)利用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组织董事、监事、高管对最新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进行学习,并就公司需要按照这些规定所做的工作进行讨论和安排;
  3)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实施细则在任职期间,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组织的持续教育培训。
  通过以上工作,帮助董事、监事、高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综合素质,规范执业行为,全面了解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基本要求、最新政策法规以及完整法规框架、资本市场发展的现状、问题与趋势及公司治理的基本原理与原则,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4)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
  整改情况说明:董事会秘书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确保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按照相应的制度运作,充分发挥各委员会在各自专业领域的作用和职能,提高公司对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的能力。在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对于董事会所议事项,需要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充分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切实做到董事会会前讨论,形成意见,便于董事会决策。
  (5)根据最新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完善部分公司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说明:公司在管理咨询机构的辅助下,新制定了《工程管理流程》、《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尚在试运行中。根据监管要求,公司制定了《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众评议阶段发现的问题的整改
  自2010年7月29日《深圳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以来,公司的专用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邮箱以及网络平台均未接收到投资者和公众有关公司治理方面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3、深圳证监局关于公司治理的监管意见的整改
  深圳证监局对我司的治理情况及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张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10年11月9日给我司下发了深证局公司字[2010]68号《关于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监管意见》(下称:"《监管意见》"),意见指出:我司《授权管理制度》第六条第六项授予董事长可以行使一定比例对外担保方面的权限,与《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中对外担保应由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的规定不符。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没有规定总经理在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与《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不符。
  整改内容:公司根据《监管意见》对《总经理工作细则》以及《授权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授权管理制度》提交2010年12月1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所起的作用及效果
  通过此次公司治理自查活动和监管部门的帮助和指导,公司找到了自身的不足,明确了整改的方向,进一步增强了对完善公司治理重要性的认识。今后,公司将以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治理觉悟,积累公司治理经验,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各项有关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公司价值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做一个诚信、规范的上市公司。
  深圳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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