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给到各位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何文祥因公出差在外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毛裕国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0-053)同时刊登在2010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上。 2、审议通过《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0-054)详见巨潮资讯网监事会、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对《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发表了同意意见。 3、审议通过《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规范财务 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发表了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