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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涛股份(002325)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0-28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0]59号)文件的要求,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自查,形成了自查报告,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自查机构、落实责任
  根据《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0]59号)文件的精神,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副组长,财务部、内部审计部、证券事务部有关人员为小组成员,对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梳理,并对2010年以来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2、自查程序
  内部学习、提高认识,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各部门自查---内部审计部门专项审计---形成自查报告---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报深圳证监局
  3、自查范围
  公司是否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款情况,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等。
  4、自查时间范围
  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
  5、自查内容
  对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以来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查找是否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占用代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费用、“期间占用、期末返还”以及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问题,是否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履行资金支付管理以及关联交易决策等程序,对于发生资金占用问题的,是否按照制度要求对大股东所持股份予以冻结,是否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实施内部问责等。
  6、自查结果
  1)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方面:
  经查,在自查时间范围内,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占用代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存在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费用和期间占用、期末返还以及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问题。
  2)关于公司资金方面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公司在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内部基础管理以《公司章程》为基本法,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制度规范运作。公司在货币资金管理、经营性往来结算方面制定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等制度,保障资金安全。
  二、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健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及披露程序、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责任和措施、责任追究和处罚等事项。
  三、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具体措施
  公司与控股股东坚持做到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的“五分开”,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方面
  本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系统,具有自主决策的经营活动能力,不存在需要依赖控股股东的情况。
  2、人员方面
  公司拥有完全独立的人事、工资体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任何职务或领取报酬。
  3、资产方面
  公司与控股股东有明确产权关系。公司拥有独立办公经营场所、拥有独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采购销售系统及其配套设施。公司现有资产不存在被股东占用的情况。
  4、机构方面
  公司设立了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独立运作,不受控股股东影响且不存在混合经营的情形。
  5、财务方面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专职会计人员、独立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及其下属单位、其他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下一步防范资金占用发生的措施
  在本次自查期间公司未发生过一起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事件,但为防患于未然,今后公司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防止违规占用资金现象的发生。
  1、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防范资金违规占用。
  公司将严格执行已有的规章制度,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应当加强对关联交易的检查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内控制度健全和完善及内控工作的有效执行。
  2、实行对发生资金占用时的问责机制。
  公司为大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担保或发生关联交易,有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应通过司法程序及时冻结大股东所持公司的相应股份,避免或减少公司的损失。董事会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涉及金额巨大的,董事会将召集股东大会,将有关情况向全体股东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对造成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法规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
  公司将对董事、监事及其他公司高管人员定期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监事会、内审部门有效监督,使董事、监事及其他公司高管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法律办事,自觉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
  4、落实报送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
  公司定期向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报送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报送工作的责任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关联方范围及关联交易,不得瞒报和漏报。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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