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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股份(002320)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6-12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意向书风险提示
    1、意向书的生效条件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6月10日与中远集团厦门远洋运输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远洋”)、金门金厦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厦海运”)、泉州石井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井港务”)、福建省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以下简称:“泉州汽运”)就泉州中远金欣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欣公司”)增资并购的有关事宜签订了《合作意向书》,该意向书自2010年6月10日起生效。
    2、意向书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目前签署的协议仅为《合作意向书》,正式协议尚需各方进一步协商后签署,存在不确定性。
    (2)意向书所涉及标的需经资产评估,公司对标的增值数额尚未确定。正式协议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协商,并视合同标的金额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签署。
    3、合作条件以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二、意向书当事人介绍
    1. 中远集团厦门远洋运输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戟
    注册资本:人民币33079万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8号远洋大厦27-29层
    经营范围:干散货和杂货运输业务、船舶修理、船舶物料供应、集装箱
    储运、国际海员培训、旅游服务。
    中远集团厦门远洋运输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过交易。
    2. 金门金厦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肃元
    注册资本: 新台币4500万
    注册地址: 金门县金城镇民族路21之3号
    经营范围:G301011船舶运送业
    金门金厦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过交易。
    3. 泉州石井港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振展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
    注册地址:南安市石井镇石井港区
    经营范围:港区内货物装卸、仓储业务、客运业务及为船舶供水、供电、垃圾接收业务。
    泉州石井港务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过交易。
    4. 福建省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思敏
    注册资本:人民币4667万
    注册地址:鲤城民权路10号
    经营范围: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普通货物运输;客运站经营;货运站经营;公铁、公航联运;住宿、饮食、文化娱乐服务;销售其它食品、汽车、汽车配件、化工原料、百货、建筑材料、文化用品;汽车及摩托车维修;起重装卸服务;汽车租赁;仓储。
    福建省泉州汽运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过交易。
    三、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泉州中远金欣海运有限公司是厦门远洋运输公司、金门金厦海运公司、泉州石井港务有限公司分别持股40%,40%,20%组建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林戟,注册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石井港区联检客运大楼三楼,注册资本金为200万美元,其账面净资产约为:人民币1200万元(以最终评估为准)。目前该公司拥有泉州轮和泉金轮2艘船,主要经营经营泉州(石井)港与金门客运直航的航线,船舶的经营权均属于金厦海运。
    厦门远洋、石井港务、金厦海运、泉州汽运和海峡股份根据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金欣公司增资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意向的主要内容如下:
    1、经共同协商,厦门远洋、金厦海运、石井港务三方同意海峡股份、泉州汽运以增资并购的方式入股金欣公司。海峡股份、泉州汽运以现金出资方式拥有金欣公司部分股权,厦门远洋、金厦海运、石井港务三方相应减持“金欣公司”部分股权。
    2、增资并购后,金欣公司各方的股权比例为:厦门远洋持有15.6%的股权,金厦海运持有15.6%的股权,石井港务持有7.8%的股权;海峡股份持有51%的股权;泉州汽运持有10%的股权。
    3、以2010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共同聘请有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的相关工作。聘请中介机构的有关费用可由海峡股份垫付,金欣公司增资完成后由金欣公司直接承担。
    4、各方同意,以资产评估结果及目前金欣公司各股东(厦门远洋、金厦海运、石井港务)的持股比例确定厦门远洋、金厦海运、石井港务股权权益,并以此确定海峡股份、泉州汽运的增资数额。
    5、经资产评估,确定海峡股份、泉州汽运的增资数额后,厦门远洋、金厦海运、石井港务、海峡股份、泉州汽运各方应在60日内就“金欣公司”增资并购相关事宜签订《合作协议》,否则,本意向书自行终止,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由各方平均分担。
    6、本意向书签订后,厦门远洋、金厦海运、石井港务作为金欣公司现股东,应对金欣公司谨慎管理,确保金欣公司正常经营及资产不出现重大负面变化。
    7、本意向书签订后,厦门远洋、金厦海运、石井港务承诺不与任何其他方签订相同或类似的合作意向书或其他法律文件。
    四、意向书对公司的影响
    1、如上述合作意向实施,将有利于加快公司在航运业务新领域的进一步拓展,推进公司在航运领域的综合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目前公司对金欣公司尚未开展尽职调查的相关工作,资产评估结果也未得知,无法确定公司对金欣公司具体增资数额,因而目前还无法具体判断该增资行为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程度。
    2、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意向书而对意向书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签署的仅是合作意向书,是否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规定,根据双方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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