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0年8月13日上午9时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8月13日(星期五)上午9时 (三)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官塘本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如拟选董事、监事的人数多于1人,实行累积投票制。 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0年8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 (1)关于选举张彬贤先生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2)关于选举刘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3)关于选举甘润强先生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4)关于选举李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选举3名独立董事: (1)关于选举程法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2)关于选举陈铁群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3)关于选举汤金木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何喜森先生为公司监事的提案; (2)关于选举胡松先生为公司监事的提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0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四、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于锦、侯丽娟 联系部门: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756-3383338 传真号码:0756-3383339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官塘 邮编:519085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附:授权委托书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表决事项票数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赞成票数 (1)关于选举张彬贤先生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2)关于选举刘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3)关于选举甘润强先生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4)关于选举李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选举3名独立董事赞成票数 (1)关于选举程法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2)关于选举陈铁群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3)关于选举汤金木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赞成票数 (1)关于选举何喜森先生为公司监事的提案; (2)关于选举胡松先生为公司监事的提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无效。 3、票数一栏均为股东行使其投票权时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所得投票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