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11月1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0年11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与会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湖州久立穿孔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鉴于沈伟民等20位自然人欲转让其所持有的湖州久立穿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穿孔公司)的部分股权(合计135.10万股,占穿孔公司注册资本比例11.74%)。穿孔公司主要生产荒管(即毛管),负责不锈钢无缝管生产的前道工序,即向公司提供荒管。公司为了加强控制和管理,更好促进公司上下游工序之间的协调发展,公司以穿孔公司截至2010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依据,确定每股8.56元,以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1156.456万元受让沈伟民等20人的股权;公司受让该等股权后,持有穿孔公司股权比例由85.3%上升至97.04%。 具体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志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湖州久立穿孔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中涉及部分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出具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湖州久立穿孔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中涉及部分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