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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桥通讯(002316)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报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2-17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字[2007]28号)及深圳证监局《关于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7]14号)的文件要求,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对照文件所附的自查事项,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股东状况
  (一)公司的发展沿革、目前基本情况
  1、公司的发展沿革
  (1)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系键桥通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4日,经深圳市外商投资局深外资复[1999]0034号《关于设立港资企业"键桥通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的通知》文件批准,由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键桥")出资组建,注册资本40万美元。公司取得外经贸粤深外资证字[1999]00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领取企独粤深总第30627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深圳中衡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3月31日出具的深中衡验字[1999]第068号《验资报告》,截至1999年3月25日,香港键桥投入现金17万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2.50%。
  根据深圳长城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4月21日出具的深长验字[2000]第112号《验资报告》,截至2000年4月20日,香港键桥投入现金4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00%。
  (2)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A、2000年6月-2001年4月的增资情况
  ①2000年6月,经深圳市外商投资局深外资复[2000]B0732号《关于同意外资企业键桥通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增资增营的批复》文件批准,公司注册资本由40万美元增加到64万美元。公司于2000年6月8日取得变更后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于2000年7月17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深圳长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长验字[2000]第165号《验资报告》对此次出资予以验证。
  ②2000年12月,经深圳市外商投资局深外资复[2000]B1924号《关于同意外资企业键桥通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文件批准,公司注册资本由64万美元增加到130万美元。公司于2000年12月27日取得变更后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于2001年1月5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深圳中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环验[2000]第0035号《验资报告》对此次出资予以验证。
  ③2001年4月,经深圳市外商投资局深外资复[2001]B0545号《关于港资企业"键桥通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增资、增营的批复》文件批准,以公司200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5,275,550.00元折合64万美元转为股东再投资,增资64万美元,公司注册资本由130万美元增加到194万美元。公司于2001年4月9日取得变更后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于2001年4月25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鹏所验字[2001]110号《验资报告》对此次增资予以验证。
  B、2001年4-9月的股权转让情况
  2001年4月10日,键桥通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香港键桥将其持有的48.11%股权分别转让给高新投资、富邦投资等6家公司。2001年7月26日,深圳市外商投资局出具深外资复[2001]B1250号《关于外资企业"键桥通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对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予以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   转让价款 
     序号  股权转让方  股权受让方                                 备注 
                                   股权比例   (万元) 
                                                      股权转让协议经(2001) 
      1     香港键桥    高新投资    6.24%     300.00 
                                                      深福证字第2376 号文公证 
                                                       股权转让协议经(2001) 
      2     香港键桥    富邦投资     6.24%     340.00 
                                                       深福证字第2374 号文公证 
                                                       股权转让协议经(2001) 
      3     香港键桥    捷联科技     1.90%     100.00 
                                                       深福证字第2371 号文公证 
                                                       股权转让协议经(2001) 
      4     香港键桥    锐狐公司     3.74%     210.00 
                                                       深福证字第2373 号文公证 
                                                       股权转让协议经(2001) 
      5     香港键桥    珠海瑞克    14.39%     691.86 
                                                       深福证字第2372 号文公证 
                                                       股权转让协议经(2001) 
      6     香港键桥    金羽实业    15.60%    250.00注 
                                                       深福证字第2375 号文公证 
                 合计               48.11%       -                  - 
  
  
  2001年4月26日,香港键桥与各位新股东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日,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合资经营深圳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和《章程》。
  公司于2001年7月27日取得变更后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变更为外经贸粤深合资证字[2001]0229号,并于2001年9月13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变更为企合粤深总第109610号。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美元)     出资比例 
      1    香港键桥                                      1,006,700        51.89% 
      2    金羽实业                                       302,600         15.60% 
      3    珠海瑞克                                       279,200         14.39% 
      4    高新投资                                       121,000          6.24% 
      5    富邦投资                                       121,000          6.24% 
      6    锐狐公司                                       72,600           3.74% 
      7    捷联科技                                       36,900           1.90% 
                         合计                            1,940,000        100.00% 
  C、2001年5-10月的增资情况
  2001年5月10日,键桥通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增加创新投资、深港产学研等5位新股东,增资84.73万美元,注册资本由194万美元增至278.73万美元。2001年9月30日,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深外经贸资复[2001]0141号《关于合资企业"深圳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增股东、增资的批复》对本次增资事宜予以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投入资金额 
     序号      公司名称                                     备注 
                               (万元) 
                                          其中人民币250.00 万元折合302,600 美元作为注册资 
       1    创新投资           700.00 
                                          本投入,人民币450.00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其中人民币150.00 万元折合181,600 美元作为注册资 
      2     深港产学研         420.00 
                                          本投入,人民币270.00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其中人民币150.00 万元折合181,600 美元作为注册资 
      3     达晨投资           420.00 
                                          本投入,人民币270.00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其中人民币100.00 万元折合121,000 美元作为注册资 
      4     亚洲控股           280.00 
                                          本投入,人民币180.0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其中人民币50.00 万元折合60,500 美元作为注册资本 
      5     国成投资           140.00 
                                          投入,人民币90.00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增资各方于2001年5月30日签订《增资扩股合同书》,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修改后的《合资经营深圳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并签署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键桥有限于2001年9月30日取得变更后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于2001年10月30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鹏所验字[2001]144号《验资报告》对此次增资予以验证。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美元)            出资比例 
        1      香港键桥                       1,006,700                36.10% 
        2      创新投资                        302,600                 10.87% 
        3      金羽实业                        302,600                 10.87% 
        4      珠海瑞克                        279,200                 10.01% 
        5      深港产学研                      181,600                 6.52% 
        6      达晨投资                        181,600                 6.52% 
        7      高新投资                        121,000                 4.34% 
        8      富邦投资                        121,000                 4.34% 
        9      亚洲控股                        121,000                 4.34% 
        10     锐狐公司                         72,600                 2.60% 
        11     国成投资                         60,500                 2.17% 
        12     捷联科技                         36,900                  1.32% 
                  合计                        2,787,300                100.00% 
  
  D、2003年12月-2004年11月的股权转让情况
  2003年12月12日,键桥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进行股权转让。2004年6月24日,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出具深贸工资复[2004]0060号《关于"深圳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对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予以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股 
     序号  股权转让方  股权受让方               转让价款            备注 
                                     权比例 
                                                          股权转让协议 
      1    创新投资     香港键桥     10.87%    799.50万元 经(2004)深福证 
                                                          字第0735 号文公证 
                                                          股权转让协议 
      2    深港产学研   香港键桥      6.52%    479.70 万元 经(2004)深福证 
                                                          字第0739 号文公证 
                                                          股权转让协议 
      3    达晨投资     香港键桥      6.52%    479.70 万元 经(2004)深福证 
                                                          字第0734 号文公证 
                                                          股权转让协议 
      4    亚洲控股     香港键桥      4.34%    319.81万元 经(2004)深福证 
                                                          字第0738 号文公证 
                                                          股权转让协议 
      5     国成投资    香港键桥      2.17%    159.91万元 经(2004)深福证 
                                                          字第0737 号文公证 
                                                          股权转让协议 
      6    金羽实业     香港键桥     10.87%    800.00 万元 经(2004)深福证 
                                                          字第0736 号文公证 
                                                          股权转让协议 
      7    富邦投资     鸿德投资      4.34%    180.00万元 经(2004)深福证 
                                                          字第0731 号文公证 
                                                          股权转让行为经深圳市投资管 
      8    高新投资     鸿德投资      4.34%    300.00万元 
                                                          理公司深投[2004]61号文批准 
                                                          股权转让协议 
      9    捷联科技     鸿德投资      1.32%    107.00万元 经(2004)深福证 
                                                          字第0732 号文公证 
                                                          股权转让协议 
                     深圳市星瑞克 
      10   珠海瑞克                  10.01%      1.00元   经(2004)深福证 
                     科技有限公司 
                                                          字第1702号文公证 
  
  2003年9月-2004年2月,有关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先后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04年6月15日,键桥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深圳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章程修改》。键桥有限于2004年6月25日取得变更后的台港澳侨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并于2004年11月30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键桥有限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美元)   出资比例 
             1    香港键桥                          2,156,770       77.39% 
             2    深圳市星瑞克科技有限公司          279,200         10.01% 
             3    鸿德投资                          278,730         10.00% 
             4    锐狐公司                           72,600         2.60% 
                          合计                      2,787,300       100.00% 
  E、2004年12月至2005年10月的股权转让情况
  ①2004年12月的股权转让
  2004年12月6日,键桥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进行股权转让。2004年12月23日,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出具深贸工资复[2004]0762号《关于合资企业深圳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对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予以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                            是否存在 
    序号 股权转让方 股权受让方   转让价款      定价依据                 备注 
                        股权比例                           关联关系 
                                         以香港键桥2004年11月 
                                         收购创新投资、深港产学研 股权转让协议经(2004)深 
     1  香港键桥 中小创投  40.11% 3,190.04万元               否 
                                         等6 家股东所持股权的价  福证字第5369 号文公证 
                                         格为参考依据,协商确定 
                                                                 股权转让协议经(2004)深 
     2  鸿德投资 中小创投 10.00% 817.00 万元 经双方协商确定  否 
                                                                 福证字第5370 号文公证 
                                                                 股权转让协议经(2004)深 
     3  锐狐公司 香港键桥 2.60%  1.00元      经双方协商确定  是 
                                                                 福证字第5401 号文公证 
  键桥有限于2004年12月24日取得变更后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于2004年12月28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键桥有限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美元)   出资比例 
             1   香港键桥                            1,111,575      39.88% 
             2   中小创投                            1,396,716      50.11% 
             3   深圳市星瑞克科技有限公司             279,009        10.01% 
                           合计                      2,787,300      100.00% 
  
  ②2005年8-9月的股权转让
  2005年8月18日,键桥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深圳市星瑞克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10.01%股权转让给华瑞杰科技。2005年9月16日,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出具深贸工资复[2005]0968号《关于合资企业"深圳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对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予以批准。
  全体股东于2005年8月28日共同签署了《合资经营深圳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章程修改》。键桥有限于2005年9月19日取得变更后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于2005年9月23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键桥有限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美元)      出资比例 
       1    香港键桥                                   1,111,575          39.88% 
      2     中小创投                                   1,396,716          50.11% 
      3     华瑞杰科技                                  279,009           10.01% 
                        合计                           2,787,300         100.00% 
  
  ③2005年8-10月的股权转让
  2005年8月18日,键桥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中小创投将其持有全部50.11%的股权转让给香港键桥。2005年10月14日,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出具深贸工资复[2005]1062号《关于合资企业深圳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对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予以批准,双方于2005年9月7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       转让价款 
      股权转让方   股权受让方                                      备注 
                                 股权比例       (万元) 
                                                        股权转让协议经(2005)深福证字 
       中小创投     香港键桥      50.11%       5,597.04 
                                                        第6977 号公证书公证 
  全体股东于2005年10月10日共同签署了《合资经营深圳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章程修改》。键桥有限于2005年10月17日取得变更后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于2005年10月25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键桥有限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美元)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美元)      出资比例 
       1    香港键桥                                 2,508,291           89.99% 
       2    华瑞杰科技                                279,009            10.01% 
                      合计                           2,787,300           100.00% 
  
  F、2006年9-10月的股权转让情况
  2006年9月18日,键桥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香港键桥将其持有的39.00%股权分别转让给深港产学研等7家公司。2006年9月30日,深圳市南山区贸易工业局出具深外资南复[2006]0523号《关于合资企业"深圳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对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予以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      转让价款 
    序号 股权转让方  股权受让方                                    备注 
                                  股权比例     (万元) 
                                                         股权转让协议经深高交 
      1   香港键桥    乌江实业     11.00%      2,442.00  所见(2006)字第5606 号 
                                                         见证书见证 
                                                         股权转让协议经深高交所 
      2   香港键桥   中泽信投资    8.00%       1,776.00  见(2006)字第5609 号 
                                                         见证书见证 
                                                         股权转让协议经深高交所 
      3   香港键桥    晓扬投资     5.00%       1,110.00  见(2006)字第5611 号 
                                                         见证书见证 
                                                         股权转让协议经深高交所 
      4   香港键桥   深港产学研    5.00%       1,110.00  见(2006)字第5608 号 
                                                         见证书见证 
                                                         股权转让协议经深高交所 
      5   香港键桥    乔治投资     4.00%       888.00    见(2006)字第5612 号 
                                                         见证书见证 
                                                         股权转让协议经深高交所 
      6   香港键桥    源盛投资     4.00%       888.00    见(2006)字第5607 号 
                                                         见证书见证 
                                                         股权转让协议经深高交所 
      7   香港键桥    卓佳汇智     2.00%       444.00    见(2006)字第5610 号 
                                                         见证书见证 
                合计               39.00%        -                   - 
  
  2006年9月18日,键桥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合资经营深圳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章程修改》。键桥有限于2006年9月29日取得变更后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于2006年10月20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键桥有限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美元)    出资比例 
      1    香港键桥                                     1,421,244        50.99% 
      2    乌江实业                                      306,603         11.00% 
      3    华瑞杰科技                                    279,009         10.01% 
      4    中泽信投资                                    222,984         8.00% 
      5    晓扬投资                                      139,365         5.00% 
      6    深港产学研                                    139,365         5.00% 
      7    乔治投资                                      111,492         4.00% 
      8    源盛投资                                      111,492         4.00% 
      9    卓佳汇智                                       55,746         2.00% 
                         合计                           2,787,300        100.00% 
  
  (3)股份公司设立及股本变化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6年12月28日出具的商资批[2006]2476号《商务部关于同意深圳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及深圳市贸易工业局2006年12月28日出具的深贸工资复[2006]2766号《关于同意深圳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深圳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经审定的2006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97,616,452.14元为基础,其中90,000,000.00元按1:1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差额7,616,452.14元转入资本公积。
  2006年12月30日,深圳鹏城出具深鹏所验字[2006]129号《验资报告》对发起人出资予以验证。
  本次整体变更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45,891,000       50.99% 
      2    重庆乌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SLS)          9,900,000       11.00% 
      3    深圳市华瑞杰科技有限公司                      9,009,000       10.01% 
      4    深圳市中泽信投资有限公司                      7,200,000       8.00% 
      5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4,500,000       5.00% 
      6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500,000       5.00% 
      7    深圳市乔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600,000       4.00% 
      8    重庆源盛投资有限公司                          3,600,000       4.00% 
      9    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800,000       2.00% 
                          合计                          90,000,000      100.00% 
  
  公司于2006年12月28日取得商外资资审A字[2006]039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于2006年12月31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换领企股粤深总字第10961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年10月8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440301501122077号。
  (4)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76号文核准,公司于2009年11月2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2,000万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9]173号文)批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键桥通讯",股票代码"002316",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400万股股票将2009年12月9日起上市交易,其余向询价对象配售的600万股限售三个月,于2010年3月9日上市交易。
  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45,891,000       38.24% 
      2    重庆乌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SLS)            9,900,000       8.25% 
      3    深圳市华瑞杰科技有限公司                       9,009,000       7.51% 
      4    深圳市中泽信投资有限公司                       7,200,000       6.00% 
      5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4,500,000       3.75% 
      6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500,000       3.75% 
      7    深圳市乔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600,000       3.00% 
      8    重庆源盛投资有限公司                           3,600,000       3.00% 
      9    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800,000       1.50% 
      10   社会公众股                                    30,000,000       25.00% 
                          合计                           120,000,000     100.00% 
  公司于2010年1月26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1、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000,000元。2、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36,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156,000,000股,注册资本将增至156,000,000元。
  公司于2010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刊登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并于2010年5月20日实施完毕。
  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59,658,300         38.24% 
        2     重庆乌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SLS)        12,870,000         8.25% 
        3     深圳市华瑞杰科技有限公司                   11,711,700         7.51% 
        4     深圳市中泽信投资有限公司                    9,360,000         6.00% 
        5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5,850,000         3.75% 
        6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850,000         3.75% 
        7     深圳市乔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680,000         3.00% 
        8     重庆源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680,000         3.00% 
        9     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340,000         1.50% 
        10    社会公众股                                 39,000,000         25.00% 
                              合计                       156,000,000         100% 
     公司于2010年8月10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止2010 年11月30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7,000,000                   75.00 
    ☆    IPO前发行限售-法                       117,000,000                   75.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9,000,000                   25.00 
     三、股份总数                               156,000,000                  100.00 
  2、公司目前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KeybridgeCommunicationsCO.,LTD.
  (2)公司法定代表人:叶琼
  (3)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夏明荣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高新技术工业村R3A-6层 
  电话	0755-26551650 
  传真	0755-26635033 
  电子信箱	keybridge@keybridge.com.cn 
  (4)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及邮政编码、互联网网址、电子信箱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高新技术工业村R3A-6层
  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高新技术工业村R3A-6层
  邮政编码:518057
  公司互联网网址:http://www.keybridge.com.cn
  公司电子邮箱:keybridge@keybridge.com.cn
  (5)公司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及股票代码
  公司A股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键桥通讯
  股票代码:002316
  (二)公司控制关系和控制链条
                 父女关系    夫妻关系 
                   叶琼    Brenda Yap  (叶冰) David Xun Ge (葛迅) 陈常晏 
                 (50,805 股) (379,387 股) (152,412 股) (87,396 股) 
                7.58%      56.63%      22.75%       13.04% 
                                       100.00%重庆乌江实 深圳市华瑞 深圳市中泽 深圳市晓扬科 键桥通讯 深圳市深港产学 深圳市乔治投 重庆源盛股权投 深圳市卓佳汇 社会公众股业(集团) 杰科技有限 信投资有限 技投资有限公 技术有限公司 研创业投资有限 资发展有限公 资管理有限公司 智创业投资有 
    股份有限公 公司 公司  司               公司     司               限公司司 
       8.25%  7.51%   6.00%   3.75%  38.24%   3.75%    3.00%   3.00%     1.50%  25%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截止2010 年11月30 日,公司的股权结构表如下: 
            股份名称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7,000,000              75.00 
     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59,658,300               38.24 
     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LS)       12,870,000                8.25 
     深圳市华瑞杰科技有限公司                      11,711,700                7.51 
     深圳市中泽信投资有限公司                       9,360,000                6.00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5,850,000                3.75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850,000                3.75 
     深圳市乔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680,000                3.00 
     重庆源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680,000                3.00 
     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340,000                1.5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9,000,000                 25.00 
                   股份总数                        156,000,000               100.00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是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香港键桥成立于1998年11月23日,地址为Rooms1205-7,12thFloor,WingOnCentre,111ConnaughtRordCentral.,HongKong,公司登记证号码为22132580-000-11-06-4。香港键桥主营业务为投资。香港键桥目前持有公司38.24%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叶琼、BrendaYap(叶冰)和DavidXunGe(葛迅)。
  叶琼,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41年10月。住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统建楼2栋10层,身份证号:440301411025385。
  BrendaYap(叶冰):叶琼先生之女,持有澳大利亚护照(护照编号为E3022361),1970年4月生,毕业于奥克兰大学。曾就职于深圳山姆会员店、深圳市通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DavidXunGe(葛迅):BrendaYap(叶冰)女士之配偶,持有澳大利亚护照(护照编号为E3022332),1961年2月生。
  3、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资产、机构、人员、业务、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所有的生产经营或重大事项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由经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的情况。控股股东只是依据其持有的公司股权,通过在股东大会上行使其相应的权力。
  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影响公司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及财务独立性及与公司开展同业竞争的情形。
  (四)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一控多"现象,如存在,请说明对公司治理和稳定经营的影响或风险,多家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一控多"现象。
  (五)机构投资者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2010年11月30日,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机构投资者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宏源-建行-宏源内需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45,000       0.35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9,929       0.3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 深   285,866       0.18 
     上海金门营销有限公司                                     194,200       0.12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民森H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74,917       0.11 
     中国农业银行-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1,923       0.0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 深   109,990       0.07 
     河南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800       0.06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99,910       0.06 
     中海基金公司-深发-银河价值成长混合型资产管理计划        99,000       0.06 
  2、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10年11月30日,公司无限售条件前十大机构投资者合计持有股票2,221,5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较小,对公司无实质性影响。
  (六)《公司章程》是否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予以修改完善
  公司现在执行的《公司章程》已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对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已向投资者披露。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历次股东大会,并且聘请律师现场见证,律师还对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议的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2、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的规定时间发出会议通知。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时,公司工作人员和见证律师共同对出席股东大会的代表身份、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保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资格。
  3、股东大会提案审议是否符合程序,是否能够确保中小股东的话语权;
  公司股东大会提案审议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程序规定。在审议过程中,会议主持人、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听取所有参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中小股东的话语权。
  4、有无应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有无应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如有,请说明其原因;
  自公司成立至今,未发生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发生应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股东大会的召开均由董事会提议。
  5、是否有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况?如有,请说明其原因;
  自公司成立至今,未发生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况。
  6、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保存是否安全;会议决议是否充分及时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秘书处负责保管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案,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完整,保存安全。上市后,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均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充分及时地进行了披露。
  7、公司是否有重大事项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是否有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如有,请说明原因;
  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也未发生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8、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是否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其他情形。
  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其他情形,均按照规则执行。
  (二)董事会
  1、公司是否制定有《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内部规则?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内部规则,对董事会及独立董事的职责权限及审议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公司董事会的构成与来源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构成与来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来源 
           叶 琼               董事长、总经理          男             公司 
           殷建锋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男             公司 
     David Xun Ge (葛迅)     董事、副总经理          男             公司 
           孟令章          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男             公司 
           张 辉                   董事                男             外部 
           罗 飞                   董事                男             外部 
           李连和                 独立董事             男             外部 
           法岳省                 独立董事             男             外部 
           付昭阳                 独立董事              男            外部 
  3、董事长简历及主要职责,是否存在兼职情况,是否存在缺乏制约监督的情形
  叶琼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1年10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深圳市科技顾问委员会顾问,深圳市工业发展技术顾问委员会顾问。1965年8月至1984年12月在国防科工委下属石家庄第五十四研究所,主持研究用于军事通信系统的多种产品;1984年参与南海油田引进我国第一套移动通信系统;1985年参与国家电子部和电力部引入数字微波工程,引进日本NEC全套数字微波系统;1990年代表五十四研究所与桑达总公司组建深圳桑达通信有限公司,并担任副总经理;1992年1月至1995年10月任深圳市泰科通信工业公司总经理,期间,参与引进当时国际上最先进的交叉连接设备技术和全套生产线,并投放到电力专网市场。在国内电网升级改造过程中,引进丹麦NKT公司生产的PDH光通信设备和SDH光通信设备,在国内电力系统中规模应用;1995年11月至1996年12月任深圳市通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1997年1月至1998年3月历任深圳特发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和深圳市通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99年3月起任键桥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在国内专网率先开展RPR弹性分组环技术研究,在当时国际标准尚未确定的情况下,从美国络明公司引进应用于电信城域网中的RPR技术,并根据国内专网的发展状况作了重新设计和订制,在2005年国际标准正式通过时,使公司迅速成为国内专网RPR市场最大的设备、服务提供商之一。现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长行使以下职责: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叶琼先生的兼职情况:兼任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珠海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本公司上市以来,一直致力于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公司董事长履行职务时,接受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监管部门等监督和监管,不存在缺乏制约监督的情形。
  4、各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情况特别是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任免董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公司各董事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任董事均通过选举产
  生,程序合法。
  5、各董事的勤勉尽责情况,包括参加董事会会议以及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自成立之日起,全体董事均能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没有出现董事无故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全体董事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会议投票表决重大事项或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能够严格遵循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审议规定,审慎决策,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6、各董事专业水平如何,是否有明确分工,在公司重大决策以及投资方面发挥的专业作用如何
  公司董事会有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他们是财务、管理、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在各自领域都具有多年的从业经验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另外6名董事均具有较为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在董事会审议各项重大决策时,各位董事能从各自专业角度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大大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
  公司在重大决策以及对外投资前均会充分与各董事进行沟通,充分咨询其专业意见。
  公司董事会成立了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7、兼职董事的数量及比例,董事的兼职及对公司运作的影响,董事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存在利益冲突时其处理方式是否恰当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兼职情况如下:
  姓 名        公司职务             兼职公司名称               兼职职务号 
                       董事长     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1    叶 琼 
                       总经理     珠海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副董事长    深圳市华瑞杰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2   殷建锋 
                      副总经理    深圳市金瑞科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深圳市德威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监事 
       David Xun        董事 
     3                            湖南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 
        Ge (葛迅)   副总经理 
                                  北京键沃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董事       北京键沃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 
    4   孟令章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南宁键桥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5    张 辉         董 事                                         董事、副总裁 
                                  司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数码科技有限公 
                                                                         董事 
                                  司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佛山欧神诺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广东西陇化工有限公司                   董事 
                                  大连天元电机有限公司                   董事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深圳市融创天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深圳市北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6    罗 飞         董 事      深圳华大方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 
                                                                         董事 
                                  司 
                                  北大纵横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成都思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深圳市松禾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执行职务合伙人 
                                   (有限合伙) 
                                  苏州松禾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执行职务合伙人 
                                  合伙) 
    7    法岳省      独立董事     万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董事 
    8    付昭阳      独立董事     - 
    9    李连和      独立董事     - 
  
  公司董事的兼职对公司运作不存在影响,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所有董事均能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的履行职责,不存在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以及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等利益冲突的情形。
  8、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9、董事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历次董事会通知能够在规定的期限以书面通知、电话、传真等方式发出,授权委托书载明了委托事项以及委托权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10、董事会是否设立了下属委员会,如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投资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分工及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设立了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各委员会成员及具体职责如下:
  (1)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为董事叶琼先生、独立董事李连和先生、独立董事付昭阳先生。主要行使下列职权:研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接收、整理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3%以上的股东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提案、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1%以上的股东有关独立董事人选的提案。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累积投票制度的安排,向董事会做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为独立董事法岳省先生、独立董事付昭阳先生、董事叶琼先生。主要行使下列职权: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同行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订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形成书面文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章程》、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为独立董事法岳省先生、独立董事付昭阳先生、董事张辉先生。主要行使下列职权: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制定及其实施;必要时就重大问题与外部审计师进行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审查和评价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项。
  (4)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成员为董事叶琼先生、董事殷建锋先生、董事DavidXunGe(葛迅)先生、董事张辉先生、董事孟令章先生。主要行使下列职权: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决策、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它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均正常运作,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建议和支持,促进了公司治理的进一步完善。
  11、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保存是否安全,会议决议是否充分及时披露
  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具有完整的会议纪录,由董事会秘书处妥善保存,保存安全。董事会会议决议均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进行充分、及时披露。
  12、董事会决议是否存在他人代为签字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与会董事应当代表其本人和委托其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会议记录、书面决议进行签字确认,不存在他人代为签字的情况。
  13、董事会决议是否存在篡改表决结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决议不存在篡改表决结果的情况,均为参会董事真实表决结果。
  14、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高管人员的提名及其薪酬与考核、内部审计等方面是否起到监督咨询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执行独立董事相关制度,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职责以及诚信与勤勉义务,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审慎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治理、经营管理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高管人员的提名等重大事项均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独立客观地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15、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是否受到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时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影响,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16、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是否能得到充分保障,是否得到公司相关机构、人员的配合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享有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公司均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公司及时予以补充。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同时公司有关机构和人员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17、是否存在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无正当理由被免职的情形,是否得到恰当处理
  公司不存在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无正当理由被免职的情形。
  18、独立董事的工作时间安排是否适当,是否存在连续3次未亲自参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的工作时间安排适当,不存在连续3次未亲自参会的情况。
  19、董事会秘书是否为公司高管人员,其工作情况如何
  公司董事会秘书夏明荣女士同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义务所必须的权限,能够认真、勤勉的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均对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各职能部门也能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20、股东大会是否对董事会有授权投资权限,该授权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得到有效监督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有权决定除章程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范围之外的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应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和2/3以上独立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必须报股东大会批准;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应当
  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投资权限授权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制定的,该授权合理合法,并得到了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有效监督。
  (三)监事会
  1、公司是否制定有《监事会议事规则》或类似制度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监事会的构成与来源,职工监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监事会设有3名监事,其中1名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2名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符合有关规定。
  3、监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情况
  公司监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的要求,其任免程序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其余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4、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历次监事会均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5、监事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通知能够在规定的期限以书面通知、电话、传真等方式发出,授权委托书载明了委托事项以及委托权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6、监事会近3年是否有对董事会决议否决的情况,是否发现并纠正了公司财务报告的不实之处,是否发现并纠正了董事、总经理履行职务时的违法违规行为
  监事会近3年不存在对董事会决议否决的情况,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的不实之处,也未发现董事、总经理履行职务时的违法违规行为。
  7、监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保存是否安全,会议决议是否充分及时披露
  监事会会议记录完整、保存安全,监事会会议决议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进行充分、及时披露。
  8、在日常工作中,监事会是否勤勉尽责,如何行使其监督职责
  在日常工作中,监事会成员勤勉尽责,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以及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审核公司相关事项并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充分行使了其监督职责。
  (四)经理层
  1、公司是否制定有《经理议事规则》或类似制度
  公司已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经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处理对外事宜和签订包括投资、合作经营、合资经营、借款等在内的经济合同;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该工作细则于上市前制订,尚需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对其进行修订和完善。
  2、经理层特别是总经理人选的产生、招聘,是否通过竞争方式选出,是否形成合理的选聘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根据任职资格、工作经验、经营管理能力、对公司贡献等因素,提名拟任总经理人选,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依照上述标准提名,再经董事会聘任。经理层每届任期三年,与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对经理层人员的聘任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目前的管理人员选聘机制虽未实行竞争方式,但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实践中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3、总经理的简历,是否来自控股股东单位
  公司总经理为叶琼先生,来自控股股东单位。叶琼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1941年10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深圳市科技顾问委员会顾问,深圳市工业发展技术顾问委员会顾问。1965年8月至1984年12月在国防科工委下属石家庄第五十四研究所,主持研究用于军事通信系统的多种产品;1984年参与南海油田引进我国第一套移动通信系统;1985年参与国家电子部和电力部引入数字微波工程,引进日本NEC全套数字微波系统;1990年代表五十四研究所与桑达总公司组建深圳桑达通信有限公司,并担任副总经理;1992年1月至1995年10月任深圳市泰科通信工业公司总经理,期间,参与引进当时国际上最先进的交叉连接设备技术和全套生产线,并投放到电力专网市场。在国内电网升级改造过程中,引进丹麦NKT公司生产的PDH光通信设备和SDH光通信设备,在国内电力系统中规模应用;1995年11月至1996年12月任深圳市通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1997年1月至1998年3月历任深圳特发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和深圳市通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99年3月起任键桥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在国内专网率先开展RPR弹性分组环技术研究,在当时国际标准尚未确定的情况下,从美国络明公司引进应用于电信城域网中的RPR技术,并根据国内专网的发展状况作了重新设计和订制,在2005年国际标准正式通过时,使公司迅速成为国内专网RPR市场最大的设备、服务提供商之一。现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叶琼先生是公司的创始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其自公司成立起一直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4、经理层是否能够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
  公司经理层各成员均拥有多年的经营管理经验,有较高的领导水平和专业水平,有很强的责任感,能够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根据明确的分工,各司其职。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对公司日常经营的有效控制。
  5、经理层在任期内是否能保持稳定性
  经理层在任期内能保持稳定,未发生任期内总经理、副总经理因故离职的情况。在任期内由于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副总经理丁后泉先生于2010年1月7日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就任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从事管理工作。
  6、经理层是否有任期经营目标责任制,在最近任期内其目标完成情况如何,是否有一定的奖惩措施
  公司经理层每年制定有年度经营目标,在最近任期内均能够较好的完成各自的任务,公司每年度末均对经理层实行考核,结合目标业绩考核结果实施薪金、奖金的发放。
  7、经理层是否有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董事会与监事会是否能对公司经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是否存在"内部人控制"倾向
  经理层不存在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董事会与监事会能够对公司经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不存在"内部人控制"倾向。
  8、经理层是否建立内部问责机制,管理人员的责权是否明确
  公司制定有《总经理工作细则》,由董事会批准后实施。《总经理工作细则》已明确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明确,既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通过述职、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检查等方式建立了问责机制。
  总经理工作细则有待完善。
  9、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未能忠实履行职务,违背诚信义务的,其行为是否得到惩处
  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能忠实履行职务,明确自己的职务所承担的责任,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截至到目前,未发现有未能忠实履行职务、违背诚信义务的行为。
  10、过去3年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如果存在,公司是否采取了相应措施
  公司制定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自公司股票上市以来,未发生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1、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哪些方面,是否完善和健全,是否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
  面,主要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在加强内部控制方面主要有《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担保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等多方面制度。目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仍在完善中,已建立的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对公司的经营起到了有效的监督、控制和指导的作用。
  2、公司会计核算体系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
  公司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会计信息,保证公司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公司财务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授权、签章等内部控制环节是否有效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设立独立会计机构并有效运行,各岗位有合理的分工和相应的职责权限。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用途使用。授权、签章等内部控制环节均有效执行。
  4、公司公章、印鉴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以及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印章管理规定》,明确了印章刻制、保管、使用、销毁标准等审批流程,公司的公章、印鉴管理制度完善,使用流程明确,规定执行严格有效。该规定是上市前制订,尚需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对其进行修订和完善。
  5、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是否与控股股东趋同,公司是否能在制度建设上保持独立性
  公司章程由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组织制定,公司具体规章、管理办法由总裁办依据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组织拟定。公司通过公
  司章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公司在制度建设上的独立性。公司控股股东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未开展其他业务活动,且该公司组织结构简单,与本公司完全不同。
  6、公司是否存在注册地、主要资产地和办公地不在同一地区情况,对公司经营有何影响
  公司注册地在深圳市,自2010年10月8日起因公司总部进行装修,暂将公司总部搬迁至东莞研发中心,注册地、主要资产地和办公地暂不在同一地址。公司总部办公区域装修约需三个月,待装修完毕后搬回原地址。未对公司的经营造成影响。
  7、公司如何实现对分支机构,特别是异地分子公司有效管理和控制,是否存在失控风险
  公司对分支机构实施集中管理,分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委派,并且由公司决定其薪酬,对其进行业绩考核。同时通过制度安排、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内部审计等途径实现对分支机构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公司制定了《对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对子公司的管理机制,不存在管理失控的情况。
  8、公司是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是否能抵御突发性风险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对人事、财务、采购、资金、质量等的控制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在经营业务的各个环节均制定了详尽的岗位职责分工,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与防范。重大事项按权限分别由总经理、董事会或经股东大会批准,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能够抵御突发性风险。
  9、公司是否设立审计部门,内部稽核、内控体制是否完备、有效
  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配有专人负责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审计部负责人由公司董事会任命,审计部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和报告。公司审计部按照已制订的《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要求,在公司董事会的监督与指导下,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对子公司、内部控制、重大项目等进行审计和例行检查,内部稽核、内控体制完备、有效。
  10、公司是否设立专职法律事务部门,所有合同是否经过内部法律审查,对保障公司合法经营发挥效用如何
  公司设置了专门的法律事务部门,配置了专门法律工作人员。同时,公司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对常规性合同制订了合同范本,减少由于合同引起的各项纠纷,对重要合同、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审核,提出处理意见,对保障公司合法经营以及风险控制发挥重大效用。
  11、审计师是否出具过《管理建议书》,对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如何评价,公司整改情况如何
  截止目前,公司审计师未对公司出具过《管理建议书》。
  12、公司是否制定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了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3、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如何,是否达到计划效益
  公司于2009年1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披露情况正在进行实施中。由于募投项目还未全面实施完成,目前无法评估实际效益。
  14、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是否有投向变更的情况,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理由是否合理、恰当
  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无投向变更的情况。
  15、公司是否建立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
  为有效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等情形的出现,公司建立了《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三、公司独立性情况
  1、公司董事长、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人员在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中有无兼职 
  姓 名     公司职务          兼职公司名称         与公司的关系     兼职职务号 
     1   叶 琼      董事长   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董事 
                    总经理   珠海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无            董事 
                   副董事长  深圳市华瑞杰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        董事长 
    2    殷建锋 
                   副总经理  深圳市金瑞科科技有限公司          无            董事 
                             深圳市德威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监事 
    3  David Xun     董事    湖南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董事长 
       Ge (葛迅) 副总经理 
                             北京键沃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董事 
                     董事    北京键沃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董事长 
    4   孟令章     副总经理  南宁键桥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董事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湖南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监事 
    5   夏明荣 
                   副总经理  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监事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长、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人员未在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中兼职。
  2、公司是否能够自主招聘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
  公司具有用人自主权,设立了独立的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修改、完善公司人事、劳资、培训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公司的人力资源,做好人员的招聘、录用、调配等工作,及时地为用人部门配置合适的人才;定期组织实施员工的人事考评、考核、奖惩、晋升等工作;负责员工的养老等各类社会保险及相关的管理工作。该部门独立运作,能够自主招聘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未受到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的直接或间接干预。
  3、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采购销售部门、人事等机构是否具有独立性,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人员任职重叠的情形
  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采购销售部门、人事等机构独立,不存在与控股股东人员任职重叠的情形。
  4、公司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的权属是否明确,是否存在资产未过户的情况
  公司发起人投入的资产权属明确,不存在资产未过户的情况。
  5、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及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何,是否独立于大股东
  公司主要的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工业村R3厂房A6层、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新竹路4号新竹苑6幢,宁波、武汉、西安、北京的营销服务网点以及
  光明新区(NO:A621-0039)地块均为公司自有房产,公司生产用厂房是公司向第三方租赁的,均独立于大股东。
  6、公司的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是否相对完整、独立
  公司的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均相对完整性和独立性,且独立于大股东。
  7、公司商标注册与使用情况如何,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是否独立于大股东
  公司使用的商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均由公司合法独立拥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8、公司财务会计部门、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如何
  公司财务部、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性。公司有比较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与会计核算体系,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公司的资金使用由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做出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9、公司采购和销售的独立性如何
  公司拥有完整的采购和销售系统,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0、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关联单位是否有资产委托经营,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产生何种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关联单位无资产委托经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11、公司对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单位是否存在某种依赖性,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影响如何?
  公司生产经营系统完整、独立,对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单位不存在依赖性。
  12、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不存在同业竞争。
  13、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是否有关联交易,主要是哪些方式;关联交易是否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未发生关联交易。
  14、关联交易所带来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是多少,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有何种影响
  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业务均属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各方遵循了市场的原则,价格是公允合理的。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15、公司业务是否存在对主要交易对象即重大经营伙伴的依赖,公司如何防范其风险
  公司业务不存在对主要交易对象即重大经营伙伴的依赖。
  16、公司内部各项决策是否独立于控股股东
  公司内部各项内部经营事务均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集体决策,并分别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核批准。公司内部各项决策均独立于控股股东,不存在控股股东控制公司的情况。
  四、公司透明度情况
  1、公司是否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执行
  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事务的内容、信息披露的工作程序及责任、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档与管理及信息保密等,该制度得到认真贯彻执行。
  2、公司是否制定了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执行情况,公司近年来定期报告是否及时披露,有无推迟的情况,年度财务报告是否有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其涉及事项影响是否消除
  公司已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和披露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定期报告披露及时,无推迟情况。公司于2009年12月9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定期报告能够及时披露,年度财务报告没有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情况。
  3、上市公司是否制定了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落实情况如何
  公司未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专项制度。公司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各项议事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执行。
  公司将尽快制订该制度。
  4、董事会秘书权限如何,其知情权和信息披露建议权是否得到保障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组织董事会决策事项的咨询、分析,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参加公司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及时知晓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有关信息资料,参加公司的经营会议。其知情权及信息披露建议权得到了充分保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信息披露工作保密机制是否完善,是否发生泄漏事件或发现内幕交易行为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较为完善的保密机制,未发生泄漏事件或发现内幕交易行为。
  6、是否发生过信息披露"打补丁"情况,原因是什么,如何防止类似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公司信息披露事项未发生过"打补丁"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强化内部审核,防止"打补丁"的情况发生。
  7、公司近年来是否接受过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或其他因信息披露不规范而被处理的情形,如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充分等情况,公司是否按整改意见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公司在上市后曾由深圳证监局进行过现场检查,检查后深圳证监局未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公司未发生因信息披露不规范而被要求整改的情形。
  8、公司是否存在因信息披露问题被交易所实施批评、谴责等惩戒措施
  公司未发生因信息披露问题被交易所实施批评、谴责等惩戒措施的情形。
  9、公司主动信息披露的意识如何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忠实诚信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披露信息。由于公司上市时间较短,对制度的把握还需不断地学习和领会,主动信息披露意识亟待提高。
  五、公司治理创新情况及综合评价
  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是否采取过网络投票形式,其参与程度如何(不包括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
  截至到本自查报告完成前,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尚未出现需采取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的特别提案。
  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是否发生过征集投票权的情形;(不包括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未发生过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3.公司在选举董事、监事时是否采用了累积投票制
  本届董事会、监事会选举时,采用了累积投票制。
  4、公司是否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否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具体措施有哪些
  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一直非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工作。公司通过设立投资者专线电话、邮箱、定期进行网上说明会、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保证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同时,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准确及时地披露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并在公司网站中开设了专门的"投资者关系"栏目,保证与投资者之间沟通渠道的多样性与通畅性,搭建各种让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平台,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5、公司是否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主要有哪些措施
  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已建立了"诚信为本、团结为心、创新为魂、竞争为宝"的企业精神和核心价值观,秉承"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的人力资源理念,通过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内刊、员工俱乐部和键桥社区等促进了员工间的交流,也为大家提供了施展业余爱好的平台,丰富了员工生活、活跃了公司的氛围,创建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增强员工和团队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6、公司是否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是否实施股权激励机制,公司实施激励机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股权激励的效果如何
  公司建立了相对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有效的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但
  该体系尚需完善。公司尚未实施股权激励机制。
  7、公司是否采取其他公司治理创新措施,实施效果如何,对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有何启示
  公司在企业文化建设、绩效考核体系建设方面有创新,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通过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内刊、员工俱乐部和键桥社区等各种渠道,将企业文化融入日常经营管理中,增强员工和团队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公司注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的合规和诚信教育,充分发挥了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保荐人、律师的作用,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水平。
  8、公司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相关法规建设有何意见建议
  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保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需要有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有效实施和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一项长效机制,需要继续探索、长期努力。
  (1)积极发挥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提高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督效能,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2)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着需要改进的地方,需要不断的加以完善;
  (3)通过监管机构、保荐机构的力量,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4)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根据上述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汇报的情况,我公司在近期的工作中积极的做出有较强针对性的整改工作,希望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对我司公司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指正。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15日
   
     附: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键桥有限                指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前身 
                                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KEYBRIDGE COMMUNICATIONS 
    香港键桥                指 
                                COMPANY LIMITED) 
    乌江实业                指 重庆乌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华瑞杰科技              指 深圳市华瑞杰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泽信投资有限公司, 
    中泽信投资              指 
                                原名深圳市中泽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晓扬投资                指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深港产学研              指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乔治投资                指 深圳市乔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源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源盛投资                指 
                                原名重庆源盛投资有限公司 
    卓佳汇智                指 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高新投资                指 
                                原名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富邦投资                指 深圳市富邦新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捷联科技                指 珠海市捷联科技有限公司 
    锐狐公司                指 深圳市锐狐实业有限公司 
    珠海瑞克                指 珠海瑞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金羽实业                指 深圳市金羽光电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创新投资                指 
                                原名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达晨投资                指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亚洲控股                指 亚洲控股有限公司 
    国成投资                指 深圳市国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鸿德投资                指 广州鸿德投资有限公司 
    中小创投                指 深圳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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