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3日以电邮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10月19日上午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新竹路4号新竹苑6幢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实际表决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庄严正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0年10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0年10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10月2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