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10月2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2010年10月2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2010 年10月2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0年10月21日至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类别 2009年 2010年12月31日(预测) 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0 不超过2,3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江电力”)为公司股东重庆乌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20日,注册号为渝黔500900000004492,法人代表人为刘阳,注册地点是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四路118号;注册资本是14亿人民币;经营范围是水力发电;火力发电;供电;供电设施设备维修调试;主要产品为电力;重庆乌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重庆乌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8.25%股份,乌江电力与其是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 截止2010年8月末乌江电力总资产409,786.96万元,净资产161,184.47万元,营业收入79,742.85万元,净利润19,146.48万元。 2、乌江电力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经营及财务状况较好。前述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3、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2010年10月2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与乌江电力进行的各项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3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交易。 1、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2、以上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审议程序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辉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 3、公司三位独立董事李连和先生、法岳省先生、付昭阳先生经事前核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 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 4、保荐机构针对公司2010年10月2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出具了书面保荐意见,认为:键桥通讯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且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未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上市公司亦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本保荐机构对键桥通讯此次关联交易计划事项无异议。 5、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确认函 3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0月21 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的核查意见 5.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