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网下发行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 114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已刊 登在2009年11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可到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查询。现将本次发行的发 行信息提示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5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3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 3、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8.6元/股。 4、网下申购缴款时间:2009 年11月24 日(T日,周二)9:30~15:00。 5、网上申购时间:2009 年11月24 日(T 日,周二),在深交所正常交 易时间内进行(9:30~11:30,13:00~15:00)。 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 期 发 行 安 排 T-6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09年11月16日) T-5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2009年11月17日) T-4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2009年11月18日) T-3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2009年11月19日) 初步询价截止时间:下午15:00 T-2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 (2009年11月20日) 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刊登《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09年11月23日) 网上路演 刊登《网上网下发行提示性公告》 网下发行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T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缴款 (2009年11月24日) 申购 T+1 网下、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2009年11月25日) T+2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2009年11月26日) 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09年11月27日)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多余款项退还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二、网下发行 (一)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信息 本次发行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共423家,其中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174家,对应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45,60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 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时,应按初步询价报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申购量参与申购,按照发行价格与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的乘积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提交有效报价但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配售对象,主承销商将于2009年11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二)缴纳申购款 1、申购款的数量: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申购资金计算公式如下:申购资金=发行价格×申购数量 2、申购资金的缴付:网下申购缴款时间为2009年11月24日(T日,周二),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312”。 配售对象应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且应确保资金于2009 年11月24日(T日,周二)当日15:00 之前到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该日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资金账户信息详见2009 年11月2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亦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 (三)公布配售结果和多余申购款退回 1、2009年11月24日(T日,周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15:00 后对配售对象划付的申购资金按《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的规定进行有效性检查,并于2009年11月25日(T+1 日,周三)9:00前发出电子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无效资金退至配售对象备案账户。 2、2009 年11月26日(T+2日,周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获配对象名单、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能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信息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账户进行确认。获得配售的股票将锁定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醒:如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须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网上发行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09年11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将1,200万股“三泰电子”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28.6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 (一)申购数量的规定 1、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 2、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10,000股。 3、单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4、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上申购,若参与网上申购,则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5、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09年11月24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二)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三泰电子”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即2009年11月24日(T日,周二,含当日)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三泰电子”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09年11月24日(T日,周二,含当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三)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09年11月25日(T+1日,周三),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09年11月25日(T+1日,周三)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09年11月26日(T+2日,周四)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09年11月26日(T+2日,周四)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09年11月26日(T+2日,周四)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09年11月27日(T+3日,周五)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四、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 行 人: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邮编: 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蜀西路42号 法定代表人: 补建 联系电话: 028-87506876 传 真: 028-87506980 联系人: 贾勇、叶昌茂 网 址: http://www.isantai.com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 住所及邮编: 厦9层 法定代表人: 王少华 联系电话: 010-84183133、84183268 传 真: 010-84183111 联系人: 许捷、周碧 网 址: http://www.guodu.com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网下发行提示公告》之签章页)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 11月24日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网下发行提示公告》之签章页)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 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