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10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0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追加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公司于2010年11月4日收到股东深圳市海大投资有限公司(截止2010年11月3日持有公司限售股192,432,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08%)提议,提议公司在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追加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增加为临时议案,本次增加临时议案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程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节省公司资源,提高办事效率,提议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追加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该临时议案提交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临时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除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 增加临时议案后的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刊登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