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8个控股子公司共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28亿元的财务资助,不包括公司正常经营销售给各控股子公司的原材料应收款项,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1、财务资助对象及金额 控股子公司 预计财务资助 公司直接及 (人民币:万元) 间接持股比例 东莞市海大饲料有限公司 7,000.00 68% 广州市海兴农水产养殖技术有限公司 5,000.00 70% 深圳市大河饲料有限公司 5,000.00 60% 武汉明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000.00 60% 湛江海兴农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600.00 70% 清远海师傅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4,200.00 70% 大连海大圭泽贸易有限公司 6,000.00 60% 佛山市海航饲料有限公司 3,000.00 70% 合计 32,800.00 2、资金主要用途 资助资金用于各控股子公司饲料生产销售、饲料原料贸易、饲料机械制造销售及水产苗种生产销售。主要用于补充各控股子公司生产旺季时流动资金的不足。 3、使用期限及使用费 上述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金额在不超过上述限额内以控股子公司实际需求而定,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一年。本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 4、审批情况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2010年7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8个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序 控股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号 东莞市海大 生产、销售:饲料(凭有效许可 饲料有限公 东莞市麻涌镇 经营);批发和零售:饲料原料、 1 司 新沙港工业区 徐传万 1000 2005.11.02 水产品;水产技术开发及技术服 务。 广州市番禺区 水产养殖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 东环街迎宾路 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 广州市海兴 730号番禺节 商品除外)。(经营范围涉及法律、 农水产养殖 能科技园内天 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 2 技术有限公 安科技创新大 江谢武 100 2009.11.19 涉及许可经营的未取得许可前不 司 厦213房之三 得经营) 畜牧渔业水产技术服务;动植物 疾病防治服务;饲料及添加剂、 浓缩料、预混料的销售;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 深圳市南山区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 深圳市大河 蛇口港湾三路 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3 饲料有限公 招港大厦808 顾众 3000 2007.01.29 营);粮食收购;化工产品、有色 司 号 金属的销售(不含易燃易爆危险 品及限制项目) 饲料及粮油机电设备、环保设备 及其电气自动化工程、金属结构 武汉明博机 武汉市白沙洲 研发、制造、销售、安装与服务; 电设备有限 武昌现代制造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 4 公司 业孵化基地1 吴龙兵 500 2006.01.12 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 号楼 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水产种苗培育技术的研究和开 湛江市东海岛 发;对虾种苗繁育(有效期至 湛江海兴农 东简镇龙海天 2012年7月14日);收购、销售 5 海洋生物科 南侧东海林场 江谢武 100 2007.03.08 农副产品(除烟叶、蚕茧、棉花、 技有限公司 内 粮食) 清远海师傅 清远市清新县 养殖、销售:鱼、虾种苗,水产 水产科技有 山塘镇低地村 品;水产养殖技术咨询及推广; 6 限公司 民委员会牛角 古勇明 100 2008.10.22 农副产品收购。 沙 大连海大圭 大连市中山区 国内一般贸易,货物、技术进出 泽贸易有限 五五路12号5 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7 公司 楼 顾众 5000 2009.12.1 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 证后方可经营);粮食收购 佛山市海航 佛山市高明区 生产、销售:饲料、预混料、浓 8 饲料有限公 沿江路沧江泵 陈明忠 400 2002.04.27 缩料;收购和销售饲料原料、水 司 站旁 产品贸易;水产技术服务 2、8个控股子公司2009年财务状况:(单位:万元) 序号 控股子公司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 东莞市海大饲料有限公司 7,298.41 352.42 34,464.57 -250.43 2 广州市海兴农水产养殖技术有限公司 990.04 99.69 - -0.31 3 深圳市大河饲料有限公司 19,172.90 3,481.59 33,897.67 154.96 4 武汉明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3,469.58 1,001.20 3,543.74 493.1 5 湛江海兴农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32.39 -390.12 462.88 -182.77 6 清远海师傅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948.27 40.27 - 5- 1.33 7 大连海大圭泽贸易有限公司 2,010.33 1,997.68 - -2.32 8 佛山市海航饲料有限公司 8,281.55 4,736.81 90,121.42 1,476.53 三、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义务 公司直接及 序号 控股子公司 间接持股 其他股东情况 1 东莞市海大饲料有 68% 广州市铭尔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2% 限公司 2 广州市海兴农水产 70% 广州市铭尔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0% 养殖技术有限公司 3 深圳市大河饲料有 60% 上海圭泽贸易有限公司40% 限公司 4 武汉明博机电设备 60% 吴龙兵20%,安文博10%,彭江10% 有限公司 湛江海兴农海洋生 5 物科技有限公司 70% 广州市铭尔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0% 6 清远海师傅水产科 70% 佛山市古仕水产科技有限公司20%,许义雄10% 技有限公司 7 大连海大圭泽贸易 60% 上海圭泽贸易有限公司40% 有限公司 8 佛山市海航饲料有 70% 陈洪耀30% 限公司 本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控股子公司各位少数股东不对被资助对象进行同比例资助,但需承担反担保责任,在资助金额到位后将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承诺控股子公司的资助金额如无法如期归还,各少数股东有义务按其持有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偿还资助金额。 公司将分别与各控股子公司签订《财务资助协议》,以借款的形式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资助,并跟踪监督财务资金的使用情况;再根据《财务资助协议》的内容与各少数股东签订反担保协议,确保财务资助资金的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8个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饲料生产销售、饲料原料贸易、饲料机械制造销售、水产苗种培育销售,均在公司经营目标范围内。对控股公司进行财务资助,是基于支持其业务发展,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并能够充分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于扩展公司主营业务,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不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8个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促进其业务发展,提高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资金占用费在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基础上结算,定价公允。我们认为: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公司章程》、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对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审批权限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七、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