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及通知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49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28.00 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1,099.80 万元。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已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主要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09 年 12 月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公司与广发证券、部分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三方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以以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和期限由公司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而定,公司承诺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广发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截至2010 年4 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办理定期及通知存款的情况如下: 三个月定期存款 存单传票号/定期 银行账户 期限 金额(万元) 存款账号 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860063575608096001 账 2010-4-8至 5,500 4938001002 户 2010-7-8 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2010-3-2至 定期存款账号 4,000 66015012000516598 账户(注) 2010-6-2 6601501200073377 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860063573808096001 账 2010-4-8至 5,000 4938000902 户 2010-7-8 注: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66015012000516598 账户另有 700 万元作为7 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账号为 6601501200095850。 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视资金的使用进度,适当地增加或转回定期、通知等方式的存款金额,合理运用各种存款方式,加强对募集资的管理,努力提高资金收益率。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