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北新路桥 股票代码:0023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 17 号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 17 号 联系电话:0991-8852972 签署日期: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路桥)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新路桥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附表…….....................................................................................1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 称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 17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刘一 注 册 资 本 48,205.34 万元 企 业 类 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 立 日 期 1994 年 6 月 30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650000040000642 组织机构代码 22858315-0 税务登记证号码 650102228683150 主要经营 范围 农副产品的加工、销售。 经 营 期 限 长期 通 讯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 17 号 邮 编 830002 电 话 (0991)8852972、8852110 传 真 (0991)8816688 二、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如下表: 姓 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居留权 任职情况 刘 一 男 中国 新疆 无 董事长 刘丽萍 女 中国 新疆 无 董事、副总 任忠光 男 中国 新疆 无 董事 丁新民 男 中国 新疆 无 董事 曾 超 男 中国 新疆 无 董事 胡建军 男 中国 北京 无 董事 王立华 男 中国 北京 无 独立董事 梅 竹 男 中国 北京 无 独立董事 孙卫红 女 中国 新疆 无 独立董事 文 勇 男 中国 新疆 无 总经理 王晓东 男 中国 新疆 无 常务副总经理 彭智雷 男 中国 新疆 无 副总经理 成 屹 男 中国 新疆 无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或控制其他中国境内、外上市 公司 5%以上的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减持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北新路桥股份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实现投资收益 的需求。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市场整体状 况并结合北新路桥运营和发展状况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减持北 新路桥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北新路桥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北新路桥 28,116,000 股股份,占北新 路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4.84%。 截止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北新路桥股份计 18,643,500 股,占其股份总额的 9.8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截止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将其持有的北新路桥 9,472,500 股流通股股份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占北新路桥总股本的 5%,还剩余持 有北新路桥流通股股份 18,643,500 股,占北新路桥总股本的 9.84%。 于 2010 年 11 月 1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北新路桥股份的比例达到北新 路桥总股本的 5%。 其中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 交易时间 交易数量(股) 交易比例 交易方式 2010 年 11 月 15 日- 2010 年 11 月 18 日 9,472,500 5% 大宗交易 三、本次变动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到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北新路桥股份共计 18,643,500 股,其中 9,0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北新路桥的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买入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权益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入北新路桥股票的 情况。 二、卖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 2010 年 11 月 15 日至 11 月 18 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的 9,472,500 股流通股股份外,本权益变动 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没有其他卖出北新路桥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如实披露, 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0 年 11 月 19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 份证明。 3、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页)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0 年 11 月 19 日 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 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新疆乌鲁木齐市 股票简称 北新路桥 股票代码 0023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新疆乌鲁木齐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 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28,116,000 股 持股比例: 14.8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9,472,500 股 变动比例: 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为 18,643,500 股,持股比例为 9.8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 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北新路桥的运营和 发展状况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减持北新路桥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 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 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10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