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0,596,70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2,596,70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1月11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94号”文核准,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50万股,并于2009年1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141,950,000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89,450,000股。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二、股东履行限售承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自愿锁定股份,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金石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新通达机械工程有限公司、长安大学分别承诺:承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自愿接受锁定,不进行转让,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除此之外,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规定,社保基金会获得的股份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1月11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0,596,7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6.15%,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2,596,7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65%。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市 备注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号 股份总数 售数量 流通数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 1 设工程(集团)有限 106,624,200 0 0 责任公司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 2 28,116,000 28,116,000 10,116,000 备注 1 限公司 新疆金石置业投资集 3 1,323,100 1,323,100 1,323,100 团有限公司 新疆新通达机械工程 4 661,500 661,500 661,500 有限公司 5 长安大学 475,200 475,200 475,20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6 20,900 20,900 20,900 事会转持三户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7 4,729,100 0 0 事会转持三户 合计 141,950,000 30,596,700 12,596,700 说明:备注1:公司第二大股东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9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5%)质押给孟祥龙;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9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5%)质押给陈庆明。新中基已于2010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9月20日。根据新中基与孟祥龙、陈庆明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日为2010年11月30日,具体解除质押时间以新中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股)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增加 减少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1,950,000 0 30,596,700 111,353,300 1、国家持股 0 0 0 0 2、国有法人持股 111,849,400 0 496,100 111,353,300 3、其他内资持股 30,100,600 0 30,100,600 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 30,100,600 0 30,100,600 0 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0 0 0 0 4、外资持股 0 0 0 0 其中:境外法人持 0 0 0 0 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 0 0 5、高管股份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7,500,000 30,596,700 0 78,096,700 1、人民币普通股 47,500,000 30,596,700 0 78,096,7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 0 0 0 0 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 0 0 0 0 股 4、其他 0 0 0 0 三、股份总数 189,450,000 0 0 189,45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公司此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结论性意见为: 经核查,北新路桥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北新路桥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的相关承诺和相关规定,北新路桥部分限售股份自2010年11月11日起具备了解禁的资格,本保荐机构同意北新路桥本次相关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 七、备查文件 1、《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流通申请书》; 2、《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流通申请表》;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