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和议案于2010年7月9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0年7月22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公开增发A股方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增发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数量 本次增发预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如遇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增发的股票发行期间送股、转增股本,则本次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方式 本次增发采取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增发股份将以一定比例向公司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优先配售,具体配售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增发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具体发行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增发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未扣除发行费用),募集资金拟用于:: (1)西部地区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合川)试点区草街示范园首期工程BT项目建设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40,000万元; (2)湖南省娄底至衡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建设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0,000万元; (3)补充其他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运营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5,000万元。 本次增发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入以上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 在本次增发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增发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增发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地 本次增发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增发A股的方案尚须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增发募集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本次增发A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刊登于2010年7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希会审字(2010)0898号《关于新疆北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详细内容刊登于2010年7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湖南省娄衡高速公路项目施工建设合同协议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方式和交易价格确定公允合理,是公平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