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0月19日由专人送出。本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五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现场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少龄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或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通知文件的规定和要 求,此次自查活动全面、客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