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申请延期提交《收购报告书》及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补正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本公司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总公司") 获悉,中建总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提出《收购报告书》及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补正材料延期 上报的申请,其申请内容如下: 2010 年 7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向中建总公司出具了《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01080 号、101081 号)(以下简 称"补正通知"),要求自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对补正 通知中要求的材料进行补正。 由于本次重组申请尚在国务院国资委审核进程中,尚未取得国务 院国资委关于本次收购的批准文件,鉴于此,中建总公司特向中国证 监会申请延期 15 个工作日提交有关补正材料.待本次重组的申请经 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有关补正材料齐备后,中建总公司将及时向中国 证监会补充提供。 中建总公司前一次申请延期提交《收购报告书》及豁免要约收购 申请文件补正材料的公告见 2010 年 10 月 21 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