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2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10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齐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计人民币7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并授权总经理陈钦奇先生代表本公司签订有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为全资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6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0-030号)。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全文以及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请见2010年6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