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太阳电缆(包头)有限公司签订对外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太阳电缆(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太阳")是福建南 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包头 满都拉电缆厂(以下简称"满都拉电缆厂")是包头供电局下属的多 种经营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拟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新公司")。包头太阳拟投资入股新公司,于近日与包头满都拉电 缆厂、包头满都拉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满都拉电业公司") 签订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满都拉电缆厂 (1)企业名称:包头满都拉电缆厂。 (2)法定代表人:姜学华。 (3)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 (4)企业经济性质:集体所有制企业。 (5)注册资金:【叁佰万元整】。 (6)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电器修理,金属材料的销售 】。 (7)生产经营情况:满都拉电缆厂 2010 年至今销售收入约 5400 万元,目前正在进行改制,于 2010 年 11 月停产。 2、满都拉电业公司 (1)企业名称:包头满都拉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赵建伟】。 (3)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 28 号。 (4)企业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5)注册资本:【贰仟零陆拾柒万贰仟元整】。 (6)经营范围:【供用电及配套产品,送变电工程安装,土建、 设计、施工、生产;销售:电线电缆,箱式变电站,高、低压开关柜, 非标金具;铁塔:跌落保险,互感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经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3、满都拉电缆厂、满都拉电业公司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包头 太阳、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1、新公司将由包头太阳、满都拉电业公司、原集体所有制企业 满都拉电缆厂的所有者权益通过资产量化后形成的自然人股东共同 出资设立。 2、新公司设立时,拟定注册资本为一亿元人民币,包头太阳将 以现金形式缴纳出资,取得不低于 70%的股权,各方最终出资比例以 工商核准登记数据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满都拉电缆厂是包头供电局下属的多经企业,此次对外投资入股 由满都拉电缆厂改制而成的新公司,可以享受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多 经企业待遇,充分利用满都拉电缆厂已有的市场、品牌、资质等资源, 有利于公司以较快速度拓展市场,扩大产品生产规模,提高包头太阳 公司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五、风险提示 满都拉电缆厂的改制方案尚需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批准。本协 议中关于合作投资事项的具体实施方案尚未确定,有待与新公司投资 各方进一步商谈落实。具体方案和协议尚需经包头太阳董事会和本公 司董事会审批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有关上市公司监管的其他规定,对具体投资项目执行 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