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7月1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云孝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0年7月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提交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发出表决票11张(应到董事11名),收到表决票11张(其中10名董事亲自参加并表决,另有一名董事李文亮先生因出国委托董事长李云孝先生代为参加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了加强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公司董事会制定了《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