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10年8月14日前以专人送达、传真、邮寄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0年8月20日以传真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冯境铭先生、李伟彬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何曙华先生、朱旭先生、羊林章先生及独立董事崔毅女士、葛芸女士、王碧文先生通过传真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冯境铭主持,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