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10年4 月21 日09:30时;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93号新达城广场南塔7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东青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数120,364,5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5.2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120,364,5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120,364,5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120,364,5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120,364,5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120,364,5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120,364,5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营业范围并据此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120,364,5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李卓明先生代表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10年3月30日在公司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六、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申林平、毛伟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大成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