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2010年5月5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0年5月5日起至2010年11月5日止,详细内容请见2010年5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年5月5日起至2010年10月27日期间,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范围内对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已于2010年10月27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7,269万元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完毕。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